长江日报全媒体讯(王刚 通讯员张镝 杨绍武 张兴)星级酒店吃自助餐,离开酒店1小时后发现自己的LV牌围巾不翼而飞。认为是在酒店丢失,找酒店要求按围巾半价赔偿遭拒。工商部门介入但因当事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无奈终止调解。长江日报记者3月8日从工商部门了解到这样一起消费者的投诉案例。
2月25日中午,30岁市民向女士在汉口某星级酒店自助餐厅参加朋友的生日聚餐。吃饭时,向女士将外套、手提包和一条LV牌围巾放在了座椅上。“聚餐结束离开酒店约1个小时后,才发现围巾掉了。”向女士说,多方确信自己的围巾应是在酒店自助餐厅丢失,她随后返回酒店向工作人员求助。
据悉,向女士所丢的这条围巾是托朋友于今年1月25日在法国所买,折算人民币约3400元。酒店方回复称,通过查看事发当天自助餐厅入口处的监控录像,证实向女士确实是“来的时候带着围巾,离开的时候没有带”。酒店方还表示:在向女士和她朋友当天就餐的区域,事后未见有任何客人的遗失物品。
向女士希望查看事发当天自助餐厅的监控录像,但被告知餐厅只有入口处有监控。
向女士说丢失围巾自己肯定有责任,“但餐厅工作人员没有给我套上椅套保护围巾,因此酒店也应承担一半责任赔偿我损失1700元”。酒店方回称:对向女士的围巾遗失表示道歉,同意给予两张自助餐餐券作为补偿(每张餐券价值约300元)。但向女士对自己的物品有看管责任,因此不同意赔偿1700元。
据悉,工商部门介入后进行耐心调解,因当事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奈终止。
工商执法人员就此提醒两点:避免类似纠纷发生,商家在经营场所应通过张贴告示、广播提醒等方式,主动告知消费者注意看管看随身物品;消费者若发生物品遗失、跌倒等意外情况,应及时保留好发票、消费记录等相关证据,以确保后期维权得以伸张。“向女士围巾是否是在自助餐厅丢失,就是缺乏相应证据进行举证。”(责编:张颖 校对:熊跃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