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违停不被贴条,车主将车牌拆下放进后备箱,交警早高峰之前直接将车拖车,为逃避罚款扣分的处罚,车主到派出所报假警,称车牌被盗。殊不知他拆车牌的过程被电子眼拍下来了。昨日,这名自作聪明的车主陈某,被江岸交通大队和西马街派出所双双下达处罚决定书。
无牌车被拖走,车主称车牌被盗
2月28日早高峰期间,一辆没有挂牌的银色荣威轿车停在高雄路民政局门前,由于路面较窄,该车停放在机动车道上影响通行,江岸交通大队民警叫来牵引车,将银色荣威轿车拖到停车场。
当天下午,荣威轿车车主陈某来到江岸交通大队,准备接受车辆违停的处罚。得知因为没有悬挂车牌,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陈某对民警说:“不是我不挂,我的车牌被盗了!”
江岸交警倪军告诉陈某,如果车牌确实被盗,可以酌情减轻处罚,但需要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并出具受案回执。于是,陈某去到西马街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车牌被人盗走,并手写了一份车辆基本情况以及车牌被盗的情况说明,请西马街派出所盖章,证明接到该起报案。
由于手写的“受理案件回执”不符合法律规定,被江岸大队退回,要求出具机打的正式受案回执,陈某再次来到西马街派出所,并向民警讲述“自己发现车牌被盗、车辆被扣的过程”,这一次派出所正式立案调查,并开具了“受案回执”。
派出所与交通大队联手追查“车牌被盗案”发现内情
陈某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圆满地办成了,可他没想到,立了案就会被调查,西马街派出所将立案情况通报给江岸交通大队,双方联手对陈某车牌被盗的情况着手调查。
通过调取陈某停车区域的城市监控,民警发现所谓“车牌被盗”根本不成立。
城市监控显示,2月28日凌晨4时50分,一中年男子开着一辆银色荣威轿车停到高雄路民政局门口,此时车头可清楚看到悬挂着蓝色车牌,车上男子在车内停留了1分多钟后,下车转到后备箱处,鼓捣了一会后,打开后备箱盖,此时远处开来一辆打着远光灯的出租车,该男子从车的右边转到车头处,蹲了下来,4时52分30秒左右,他又站起来转回到车尾处,盖上后备箱盖,锁上车门离开了。此时,车头悬挂车牌的位置变成一块光秃秃的铁板。
倪军说,尽管视频画面无法清晰的显示出下车牌男子的样貌,但从身型上来,与陈某非常相像。通过监控画面来看,“车牌被盗”案有内情。“能够在一两分钟内,就把前后车牌卸下,显然安装了活动车牌装置。”
偷鸡不成蚀把米,车主被双重处罚
江岸交通大队传唤陈某,但陈某并不承认自己报假警,称当时车借给朋友了,监控中下车牌的人也不是自己,但他却说不出将车借给了谁。为了确认当天开车的人是否为陈某,倪军和同事又调取了沿途卡口的视频,在香港路口的电子抓拍照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开车的人正是陈某本人,而沿着行车轨迹查看,该车行驶到高雄路直至停车,中途并没有上下人。
面对证据,陈某这才交代:为了逃避扣12分的处罚,想报假警钻空子,没想到性质更严重了。
3月6日,江岸公安分局对陈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谎报警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7日下午,陈某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违停等交通违法,被江岸区交通大队处以300元罚款、记12分。(魏娜 通讯员钱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