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征通讯员 吴琳陈金兰段晨晨)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去年11月7日至9日,市委5个巡察组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3月6日至7日,5个巡察组分别向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委、武汉农业集团等5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代表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科技局
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得不够好、挪用科技经费现象突出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周元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得不够好,重大资金使用分配未上党组会研究。重业务轻党建比较突出,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落实,党课教育流于形式,党费管理使用及党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落实主体责任不重视,监督责任落实乏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会议费用开支显著超标等问题。科技资金管理部门众多存在廉政风险,科技项目审批乱象查处纠正不力,挪用科技经费现象突出,未严格执行《预算法》有关规定。选人用人制度不健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政策不严格,有的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吴志振代表市科技局党组表态:巡察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发人深省,市科技局党组将全面认领、诚恳接受、认真对待、坚决整改。一是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整改;二是强化巡察整改的责任担当,将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严肃追究问责;四是把巡察整改作为促进科技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的一次重要机遇,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
市民政局
重大民生工程推进不够得力、干事创业氛围不浓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胡新社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推进不够得力,民生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够健全。对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导致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在民政系统打折扣、搞变通、走形式。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一些干部由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工程建设后续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公务用车、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些二级单位财务、后勤等管理混乱、漏洞较大,潜在风险隐患较大。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干部队伍建设缺乏整体谋划,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
许甫林代表市民政局党组表态: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客观,切中要害,市民政局党组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是以政治巡察为引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二是以反馈问题为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三是以整改落实为动力,推动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真正把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到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上来。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刘菊生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推进改革发展项目的力度欠缺。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健全,党组会对重大议题会前沟通酝酿不充分。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缺乏强有力的领导和指导,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存在一定形式主义,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少数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在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对违纪违规问题查办不及时,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
徐定斌代表市委教育工委表态:巡察反馈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对指出的问题,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对提出的要求,认真贯彻、坚决落实。一是强化“四个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有效的办法,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强力整改;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成果运用,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水平。
市交通运输委
推进改革发展力度不大、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罗时春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落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严重滞后,解决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效果不明显,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不力。党的建设薄弱,基层组织建设建而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违规兼职问题比较普遍。“两个责任”落而不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部分领域多次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国有资金投资缺乏监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时有发生,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购买购物卡等问题。
余世平代表市交通运输委党组表态: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市交委党组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进行整改落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上取得新成效,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新决策、新部署上开拓新局面。
武汉农业集团
国有企业党建虚化弱化、惩防体系建设滞后
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高丹彦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对部分二级单位、投资项目管控不够有力。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基层组织建设松软乏力,党的建设虚化弱化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惩防体系建设滞后,监督执纪宽松软,“四风”问题有所反弹回潮,公款吃喝、公款购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绝。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个别二级单位财务管理、日常经营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
李景中代表武汉农业集团党委表态:巡察反馈的问题政治导向鲜明,建议切合实际,集团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增强“四个意识”,深化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强化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整改具体措施,坚决落实整改要求。逐一对标,强化整改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市委巡察办主任刘生华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直面巡察反馈问题,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在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责任情况报告,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