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全媒体讯(黄师师 通讯员黄金波)7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水务局获悉,2017年列入黑臭水体整治计划的19条水体,将在年内全部整治完毕。具体包括18条河流和1座湖泊。
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
去年,我市对辖区内的黑臭水体展开调查。对于可能存在争议、预评估结果为无黑臭的城市水体,委托专业机构对城市水体周边社区居民、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调查问卷。
按照要求,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 100 份,如认为有“黑”或“臭”问题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 60%以上,则应认定该水体为“黑臭水体”。
结合调查结果,我市明确今年重点治理的19条水体名单,分别为:黄孝河、机场河、巡司河(武昌段)、巡司河(洪山段)、南湖连通港、沙湖港、东洋港、夹套河(洪山段)、夹套河(武昌段)、杨园临江明沟、秀湖明渠、青山港、武钢二号明渠、幸福二路明渠、四季港、朱家老港、纱帽城区排水明沟、金鞭港、鄢家湖。
按照计划,今年8月前,黑臭水体整治建设项目将完成80%以上,年底全面完成整治。这也是今年我市“四水”共治的重要任务之一。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整治将综合考虑城市生态功能的系统性修复。对已黑臭水体本身的净化,原则上整治工程实施后的补水(含原黑臭水体)水质应满足“无黑臭”的水质指标要求。
整治过程中,相关责任单位会定期发布整治进展,市民可全程监督,可通过本报全民共治“四水”互动平台反映。
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目标进展滞后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和约谈单位负责人;对玩忽职守、履职缺位等导致整治工作未完成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负责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整治完毕后,市、区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其结果将在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