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足协官方印发了2017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修订后的《纪律准则》根据2016年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完善。“尺度有所收紧”,是新规的重要特点。
运动员、经纪人更名为球员、代理人
2017版《纪律准则》中,运动员的定义改成了球员,经纪人改为了代理人。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人士向记者介绍,“尺度有所收紧”,是新修订《纪律准则》的重要特点之一。比如,考虑到联赛、杯赛等赛事结束后,可能存在处罚未执行完毕、仍需跨赛季继续执行的情况,为防止处罚打折扣,明确了当年度职业联赛中处罚未执行完毕的,应在正赛中继续执行的规定,同时也考虑了若发生转会,球员、教练员可能参加不同级别联赛的情况。
譬如,中超全年赛季结束后,如果某球员仍有未执行完毕的处罚,该处罚将延续至下赛季的中超联赛中继续执行,该球员不能通过参加下赛季的“中超预备队联赛”,来抵消掉部分处罚的场次,这一修改避免了某些俱乐部、球员试图“钻空子、打折扣”的想法。
加紧加严的新规条文还包括,对于俱乐部官员在违规违纪行为中负主要责任的,将作为从重处罚的依据;“暴力行为”中,将“多对一”的暴力行为提升为“群殴”范畴,加大对此类事件的处理力度。
复杂案件中,由于社会影响力较大,必须及时处理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但考虑到处理时间和流程等问题,难以避免出现漏网之鱼的问题,故在《准则》中特别明确,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又被确认参与违规的,仍可被追加处罚。
球员身份造假所有相关者均要担责
这份新修订的《纪律准则》,对许多条文进行了细化。比如针对“多重身份”的问题,未来,被处罚对象具有多重身份的,当因一种身份被处罚,其他身份也应当受到限制。
相关人士向记者举例说明:目前越来越多的职业队、业余队里出现了“球员兼教练”的双重身份。假设这个人以教练身份受罚后,就不可以以球员身份上场,这是管理的细化和延伸。
针对身份造假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新规中明确不仅仅球员与俱乐部应当承担责任,俱乐部官员、包括组织者也应当承担责任。
“身份造假”的俱乐部承担的责任不再仅限于取消注册资格,还可以包括其他处罚手段。
另外,《纪律准则》新增了听证程序的内容。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根据过去几年来的工作经验,纪律委员会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听证程序,努力在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与完善纪律委员会工作程序间寻求一种平衡。《准则》在听证通知程序、材料提交、时限、听证形式等方面都进行规定,使听证程序更加规范。 (王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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