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卡中预存了1300元只用了5次,退卡时,却要先按原价的80%即1040元标准再来计算退还余款。昨日,市民吴女士致电长江日报记者,讲述了她遭遇的退卡被“卡”一事。
吴女士今年31岁,在市直某单位工作,儿子今年3岁。去年5月,吴女士为儿子在小区附近的一家儿童水上乐园,办理了一张儿童游泳卡。“我通过支付宝交了1300元,水上乐园工作人员口头对我承诺:我办了卡就成了会员,我儿子可在水上乐园游泳33次(包括优惠赠送的3次),游泳一次费用43元。”据悉,吴女士当时付钱办卡时,水上乐园与她未签订书面合同。
上月25日开始,吴女士收到水上乐园发来的几条手机短信。短信中,水上乐园称:“因本店与物业方发生纠纷,目前无法继续营业需闭店,预计今年五月份之后重新开业……”吴女士说,担心水上乐园或会卷款跑路,她提出申请要求退卡。但多次沟通,得到对方的答复都是:“要退款可以,但原先的1300元必须先打八折即1040元,再扣除已产生的5次游泳费用。”
吴女士昨说,当初在办卡时未有水上乐园工作人员向她做过任何相关的提示或说明。“交钱办卡时什么都好说,要退卡时就突然说要先扣260元,商家行为也太‘霸王’了”。
于是,吴女士向12315进行了投诉举报。经调解,水上乐园按原价1300元,扣除吴女士儿子游玩的5次费用215元,退还了吴女士1085元。
工商提醒>>>
规避预付卡消费纠纷 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日常生活中,不少市民都曾碰到过类似推销:在游泳馆、健身馆、儿童游乐园、母婴用品店、理发店等地消费,若是办张预付卡或会员卡,一次性充值不同的金额即可享受不同额度的优惠折扣。但交钱办卡容易,退卡总是受阻。工商执法人员昨表示,吴女士的遭遇即是常见的预付卡消费纠纷。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办理预付卡或会员卡消费,消费者应注意五个方面问题——
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消费,避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应对商家有充分了解,应注意考察商家的市场信誉、经营状况等情况,不要一味轻信广告宣传或推销人员的口头承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保存好相关票据;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合同中有关预付卡或会员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尤其是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对因生病、搬家等非主观故意因素引发的中途退卡,最好事先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家明显违约、经营异常甚至关门跑路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王刚 通讯员张镝 杨绍武 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