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乘坐长途客车需实名 这些站有临时身份证明办理点
2017-03-03 20:02:00 来源: 长江网

长江日报全媒体讯(通讯员王威 陈龙)3月1日起,全国公路长途客运全面实行实名售票、实名查验。记者3日从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局获悉,武汉警方已在全市13家长途汽车站设置了“临时身份证明”办理点,以方便旅客购票出行。

3日下午3时许,来自武穴市的干女士带着6岁的儿子到汉口金家墩客运站,准备购买当日返回武穴的车票,因没有携带身份证无法购票。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她来到客运站旁的汉口客运站派出所窗口。值班民警刘双焱根据干女士自报的身份信息登录公安专网进行核实,5分钟后,干女士领到了一张“临时乘车身份证明”,顺利购买了返乡车票。记者看到,当天至下午3点半,该所已开具了76张“临时乘车身份证明”。该所指挥长熊昊告诉记者,3月1日起,该所在一楼大厅专门开辟办理窗口,每天早7点到晚8点,安排1警1协专职负责此工作。3天来,该所已为300多位旅客开具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

据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广大旅客正常出行,警方专门制定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出具工作流程,并加强了与各长途客运站的联勤联动,在驻站警务室接入公安内网、配备电脑和打印机,设置“临时身份证明”办理点。同时,在部分站点还将向驻站民警配备移动警务通、蓝牙打印机,民警可现场核查旅客身份信息,出具证明。

警方提示,乘坐长途客运车须实名制购票、乘车。忘带身份证的乘客还可以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军人保障卡、军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等有效证件购票。没有身份证的儿童,可以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有效证明。未携带上述有效证件的旅客可到客运站属地派出所或驻站警务室办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

据了解,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82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实行长途客运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目前,武汉市有市级以上长途汽车站13家,年均客流量近30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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