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i记者陶火应)“我家一栋清末民初的老房现坍塌严重,天井也塌了,修又修不得。”24日,新洲区旧街熊畈村熊畈湾熊建文求助i记者,希望该区相关部门能救救这栋百年老宅。据了解,2011年,这栋老宅被该区文物管理所鉴定为清末民初建筑,并被列为该区文物保护单位。老宅的维修却因此成了难题。
24日,记者来到新洲区旧街熊畈村熊畈湾143号。69岁户主熊建文说,这栋老房是他爷爷的爷爷所建,至今已超过100多年。2011年经鉴定为清末民初建筑,列为该区文物保护。熊建文的老房有100多年的历史,得到邻居76岁的高淑兰老人的证实,老人说,她15岁就来熊畈湾当童养媳,每年夏天湾里的人都喜欢到他家天井边乘凉,当时听老人说,这座房子是湾子里最老的房子。
新洲文物管理所介绍,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应该是谁使用谁负责出钱维修,文物部门具体实施。大多数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都有相应的权属单位负责出钱修缮,但个人很少愿意承担这笔费用。而且,保护法还规定,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对古建筑进行维修或改建。
“自己维修,既怕破坏其本来面貌,又无力承担费用,但再不修只怕老屋迟早片瓦无存。”熊建文说,如今老房子少而又少,现在他进退两难,“希望政府能出资修缮,救救这栋老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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