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马天添 李培雄)2月22日,笔者从武汉市洪山区了解到,该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扩大)会议暨全区基层作风建设推进会上,该区区委书记黎东辉现场与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党组书记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作为该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举措,在主体责任清单的基础上,从组织领导和推动、宣传教育、制度落实、作风建设、监督管理、以上率下等七个方面对重点履责内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明确了党组书记的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对如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进行了规范,从而解决了主体责任是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据悉,为进一步明确全区各级党组织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根据中央及省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中共洪山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该区坚持抓住重要人和重要事,综合施策,坚持从常规工作中寻找新思路,在已有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着力解决主体责任在落实过程中的虚化空转问题。
下一步,该区将把这一做法在全区推广,广泛开展上级与下级、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的承诺活动,还将推行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在内的责任清单、痕迹管理、项目化管理、监督检查等“五个全覆盖”,通过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压紧压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