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彤通讯员邹永宁)长江日报记者昨日从2017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武汉市所有中职学校不再收取学费。原本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中职学生,继续执行国家的资助政策和相关申报程序。而原来的国家政策没有涵盖的中职学生,不用再缴学费,今年春季学期起执行武汉出台的地方政策。
中职学校取消学费后,其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0元。公办中职学校原学费标准高于2000元的,经费缺口按中职学校的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同步保障到位。而民办中职学校同样按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超出的部分由学生负担。已预收今年春季学费的中职学校,将陆续向缴费学生进行清退。
此前,已有三类中职学生享受了免学费政策,分别为农村户口学生、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从今年起,读武汉中职学校的所有学生,都可享受该惠民政策,将有2.7万名学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