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长江日报记者 宋磊通讯员 吕友明)今天上午,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武汉剧院召开。
左起依次为袁堃、胡树华、胡洪春、陈一新、刘立勇、何艳、丁雨 记者邱焰摄
陈一新当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立勇、胡洪春、何艳、胡树华、丁雨当选副主任,袁堃当选秘书长;
左起依次为龙良文、程用文、刘英姿、万勇、龙正才、李忠、汪祥旺 记者邱焰摄
万勇当选武汉市人民政府市长,龙正才、刘英姿、李忠、程用文、汪祥旺、龙良文当选副市长;
王晨当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光骏当选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出的检察长须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左起依次为丁雨、胡树华、何艳、胡洪春、陈一新、刘立勇 记者邱焰摄
新当选的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一新,副主任刘立勇、胡洪春、何艳、胡树华、丁雨首先进行宪法宣誓。陈一新领誓。
左起依次为王晨、龙良文,汪祥旺、程用文、李忠、刘英姿、万勇、龙正才 记者邱焰摄
在新一届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集体进行宪法宣誓后,新当选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市长万勇,副市长龙正才、刘英姿、李忠、程用文、汪祥旺、龙良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进行宪法宣誓。万勇领誓。
大会选举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表决通过的市十四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于大会结束后在武汉剧院举行宪法宣誓。
这是武汉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公开宪法宣誓活动。
陈一新同志简历
陈一新同志,男,1959年9月出生,汉族,浙江泰顺人,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1976年7月至1978年10月,浙江省云和县张村公社张村大队知青;
1978年10月至1981年7月,丽水师范专科学校物理科物理专业学习;
1981年7月至1984年1月,丽水师范专科学校物理科干事、团总支书记;
1984年1月至1990年12月,浙江省丽水地委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1990年12月至1992年12月,浙江省丽水地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年12月至1995年6月,浙江省委办公厅调研写作处副处长(1994年12月明确为正处级);
1995年6月至2000年6月,浙江省委办公厅党群政法处处长、综合处处长;
2000年6月至2003年7月,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3年7月至2006年6月,浙江省委副秘书长;
2006年6月至2011年12月,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其间:2011年3月至2011年7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金华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浙江省温州市委书记,温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温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
2017年2月19日,在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十八大代表
万勇同志简历
万勇同志,男,1960年11月出生,汉族,湖北洪湖人,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华中师范大学哲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工程师。
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武汉化工学院基本有机化工专业学习;
1982年7月至1985年4月,武汉市慈惠塑料厂技术员;
1985年4月至1990年9月,东西湖区慈惠农场副场长(其间:1988年9月至1990年8月,北京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0年9月至1994年8月,东西湖区慈惠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其间:1993年5月至1993年8月,武汉市委党校第3期青干班学习);
1994年8月至1996年2月,东西湖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吴家山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1995年3月任)、党组书记(兼)(1995年8月任);
1996年2月至1997年1月,汉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理区长;
1997年1月至1999年3月,汉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1999年3月至2002年12月,新洲区委书记(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华中师范大学哲学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1999年6月获哲学硕士学位);
2002年12月至2003年2月,新洲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2月至2005年10月,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5年10月至2007年2月,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年2月至2008年1月,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
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武汉化工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市级)、工委书记(2008年2月任);
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湖北省经济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发展局)副主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09年4月至2009年5月,省经济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发展局)副主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筹备组副组长、党组成员;
2009年5月至2010年8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荆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
2011年1月至2013年2月,荆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其间:2012年5月至2012年7月,中央党校第58期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3年2月至2013年4月,荆门市委书记,荆门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年4月至2015年1月,荆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荆门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武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市长;
2015年2月至2017年2月,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7年2月19日,在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武汉市政府市长。
十届省委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基本情况
刘立勇同志,男,1958年8月出生,汉族,湖北枣阳人,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胡洪春同志,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湖北嘉鱼人,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0月参加工作,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何艳同志,女,1961年3月出生,汉族,河北深州人,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武汉师范学院中文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经济师。
胡树华同志,男,1961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鄂州人,民盟,1984年11月参加工作,武汉汽车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
丁雨同志,男,1961年2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1月参加工作,华中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经济师、政工师。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基本情况
龙正才同志,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湖南南县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南财经大学农业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刘英姿同志,女,1965年4月出生,汉族,湖南益阳人,民建,1989年6月参加工作,华中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
李忠同志,男,1964年7月出生,汉族,湖北公安人,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
程用文同志,男,1965年7月出生,汉族,湖北阳新人,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硕士。
汪祥旺同志,男,1962年4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华中农学院农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农学学士,高级政工师。
龙良文同志,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湖北汉川人,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0月参加工作,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基本情况
王晨同志,男,1962年4月出生,汉族,江苏姜堰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一级高级法官、教授。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基本情况
孙光骏同志,男,1960年4月出生,汉族,湖北应城人,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一级高级检察官、教授。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经市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后,须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为何要进行宪法宣誓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指出“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15年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将宪法宣誓制度适用的范围予以扩大,将“一府两院”(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纳入进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7月1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该决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以立法的形式建立了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明确了进行宪法宣誓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即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可以通过庄严的仪式感彰显宪法权威,强化官员宪法意识,凝聚依宪治国共识,营造让权力服从宪法、把权力关进宪法的笼子里的氛围。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据统计,在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明确作出相关规定的有177个。
宪法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19日选出: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一新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刘立勇胡洪春何艳(女)胡树华丁雨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袁堃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波(市人大)王萍(女)王卫国王弘岗
方道茂左绍斌叶文静(女)朱库成
任强任伟中刘义红刘成奎
刘传江刘诗华刘健勤(女)刘善明
安卫东孙天文李丹芳(女)李立华
李立新吴琳(女)何正亮张晓东
张晓玲(女)张敬东(女)金伟成周少东
项明武赵学龙赵俊新袁继刚
耿洪山顾亦兵徐丽(女)郭刚艳(女)
涂家顺黄长清黄松如梁奇
谌赞雄彭少怀程耀明谭刚毅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