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童湛 通讯员 李佳 钟军桥 徐飞)2月14日晚6点至15日凌晨4点,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全市酒驾查处集中统一行动,在商场、饭店、歌厅、酒吧、餐饮大排档等周边道路设岗,严查酒驾,共查处醉酒驾驶30起,酒后驾驶86起。查处醉驾起数为2017年单日查处量最高记录。30名醉驾人员“情人节”之夜在武汉市公安交管局“约束醒酒中心”度过。
14日晚,硚口交通大队在沿河大道古田三路设点盘查,21时40分左右,一辆白色长城轿车行驶到距离卡点几米处突然靠边停车。民警随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员郑某正在从驾驶室向后排座位翻越,副驾驶座位上的男子张某也在准备换到驾驶室内。民警当即对郑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属醉酒驾驶。
据郑某交代,当晚19时左右,郑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在汉川市川东大道一家餐馆吃饭,吃完饭后,由郑某驾驶该车行至至沿河大道古田三路路口,发现前方有交警在查酒驾,郑某和车上的同伴商量,赶快和未喝酒的王某换个座位,于是靠边停车开始换座位,没想到却被赶来的交警抓了个正着。目前,郑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15日凌晨2时32分,一辆白色飞度小轿车驾驶员在解放大道循礼门地下通道出口处被在此处设岗的交警查处。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
经查,14日晚18时35分左右驾驶员刘某与朋友钱某等人到汉街一火锅店吃饭,喝酒后又与同伴一道去江岸区酒吧唱歌,期间又喝了一杯香槟酒。据刘某交代,因为从酒吧出来时已经是凌晨,认为交警肯定不会还在查,于是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叫代驾,而是自己驾驶朋友钱某的车准备将几个朋友送回家,不想在地下通道出口被查获,后悔不已。刘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4日22时37分,张某与家人和朋友在外聚会喝酒后,驾驶一辆灰色小轿车行驶至丁字桥路文安街路口时,被武昌交通大队民警查获。当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属醉酒驾驶。
在民警查处的过程中,张某的朋友许某不断推拉民警,试图对检测进行干扰,被交警警告配合执法后才停止。呼气检测结果出来后,确认张某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需暂扣机动车,张某本人也将被民警送至醒酒中心醒酒。张某的家人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下车,与民警僵持了20多分钟,最终在执勤交警的教育劝导及路边群众的劝导声中下了车。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醉驾办案中心主任周秋军介绍,目前,这次查处的30名涉嫌醉驾人员以30至40岁的年轻人居多,他们都是家庭经济、生活的主要承担者,一旦因醉驾被刑事处罚,不仅面临一段时间被限制人身自由,更会直接影响其工作、就业、出国等各项事务,如果因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其法律后果、经济后果将非常严重。因此,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为防控交通事故,武汉交警将全天候、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酒驾查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