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俊磊)近日,读者陈先生向楚天金报反映,今年初他欲向银行贷款做生意时,被银行告知他曾在网络微贷平台贷款逾期未还,个人征信出现不良记录,无法贷款。对此,陈先生坚称在网络平台贷款所用的银行卡非其本人办理,找银行调阅开卡监控时银行却称监控被覆盖,无法调阅。
陈先生是赤壁人,今年2月,他欲在赤壁一家银行网点办理贷款业务时,查询到个人征信信息中已有一条贷款信息,显示2016年3月,以他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曾在网络微贷平台上贷过一笔500元的款,且逾期未还。如今,他的逾期金额已近1000元。“2016年3月,我在赤壁时曾掉过钱包,包里有身份证、银行卡等,4月我就补办了新的身份证,这个当地派出所已给我开了证明。”陈先生说,他曾找网络微贷公司欲消除不良记录,但他被告知需找开户行阳逻支行,证明贷款所用银行卡非他本人办理。
陈先生向记者提供的图片材料显示,2017年2月6日,赤壁市公安局蒲圻派出所开具证明:根据户籍登记信息,他于2016年4月5日挂失其2006年办理的身份证,并补办一张身份证。他的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显示,2016年4月4日,重庆市一家金融股份公司曾向其发放500元人民币个人消费贷款,当前逾期金额985元。
陈先生表示,事发后,他到该银行网点申请查看银行卡办卡监控视频。对此,该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称,陈先生的身份证确实在该网点办过银行卡,但因办卡日期在去年3月底,银行相关监控视频早已被覆盖。工作人员建议,陈先生可携带由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补办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并做笔迹鉴定证明该银行卡非其本人所开。陈先生称,如笔迹鉴定也无法证明银行卡非他所开,他将走司法程序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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