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住院一年多无人照顾 育四儿女如今老无所依
2017-02-08 07:55:00 来源: 武汉晚报

老话常言“多子多福。”不过,躺在武汉市五医院的七旬老人尹师傅,却无法再相信这话。尹师傅有三儿一女,但不见儿女来病床前照顾,老人曾因拆迁坐拥9套房子,如今却无家可归。昨天,老人无奈,拿起他读了半辈子的武汉晚报,拨通了新闻热线82333333。

老人独自住院一年多

尹师傅本是襄阳人,上世纪50年代在汉从军,转业后留汉就业,并娶汉阳一本地女子为妻,生下三儿一女。大概10年前,妻子去世。2014年,老人的老房子遇上拆迁,最终还建了9套房子。

2015年,老人将名下房子分给子女,大儿子、三儿子、女儿均分了两套房,二儿子分了一套房,自己留了两套房。不过,随后,这两套房又被儿子卖掉,卖房所得老人自己拿到手上的不过20万左右。老人将这些钱,连同自己的积蓄存在5张存折上,合计30万左右。

没了房子,老人无处落脚。2015年12月,因病住进武汉市五医院做手术,自此再没离开医院。

昨天,武汉市五医院外科楼10楼,负责老人病房的护士们告诉记者,老人在此住了已经一年零三个月。去年医生就给他开了出院单,但没人来接。老人说,出去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就这样一直拖着。

平日里独自一人躺在病床上,好多天才会有一个精神有些问题的男子来送点馒头什么的。老人自己无法从床上坐起来,更不可能下地。所以,平日里都是委托护士帮他买饭,吃的都是几块钱的面。

何处是家?儿女何在?

尹师傅所在的病房有3张病床,但只有他一人住在这里。病房里尿液半盆,大便盆上盖着报纸,遮着污物。

记者扶老人坐起来,听他讲述自己的经历。

我有三儿一女,老大在义乌做生意,老二是精神病患者,老三也在做生意,但不知道在哪。女儿远嫁内蒙。除老二偶尔来医院送点吃的,其他时间我都是一个人。自入院以来,一年多时间里,女儿来过一次,老三来过一次,老大来过一次。

家中本有9套房子,应儿子要求,便分了。后来,自己留的两套房子被儿子卖了。所得房款,到自己手上的有20万左右,连同手上原有的钱,合计30万左右。去年被大儿子从义乌赶回来拿走。

自己退休金每月2000元左右。

原本去年就已经符合出院要求,但出去不知去哪,也没人照料,所以就一直拖到现在,还躺在医院。

我手上有女儿和大儿子电话,记不清三儿子电话。

目前的无助有两点:一是,欠医院医药费,二是,出去不知到哪,找谁照料。

儿女有自己的说法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老人大儿子的电话。一听是武汉来电,谈的又是父亲,老大火气颇大。稍稍平静后,他说,自己是分了房子,但曾支付了3万多元医药费。在父亲住院初期,他还去过十几趟医院,并不像老人自述的那样,不管他。

之所以这大半年没去医院,是因为父亲向法院起诉他。他是生意人,最忌讳官司,去年因为这些事情,损失了不少钱。

父亲所说的卖房所得的钱,被他拿走29万元的事情属实,但那是父亲借他的。

如何才能回来见父亲,老大的条件是,让父亲撤诉。之后再来跟父亲谈。

随后,记者联系了老人的女儿。女儿称她也分到了父亲两套房子,一年前也曾来看过父亲一次,不存在不管父亲的情况。

她远嫁内蒙,离婚后独自带两个孩子,根本无暇顾及武汉的父亲。另外,她远嫁内蒙,为的就是不掺合三个哥哥和老爹的事情。另外,大哥有言在先,不让她管这些事,所以,她管不了,也不想管。

另外,老人三儿子,暂时无法联系上。二儿子因病,无法正常沟通。

律师说法:子女行为涉嫌违法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李澍青律师认为,除老人二儿子因病不具有履行赡养义务的能力外,其他三子女均应该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目前,老人有病未愈,在医院无家人照顾,出院无自己的住处。导致这样的结果,三子女均应负法律责任,且已涉嫌构成遗弃罪。

目前,老人可以选择继续与子女沟通,消除彼此误会,以便获得儿女们对他的关爱。如果沟通无果,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所属街道、社区求助,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文/图 记者张全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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