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检通报:28人春节违反“八项规定”受处分
2017-02-03 16:14:00 来源: 楚天金报

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春节“不打烊”,1月27日除夕至2月2日,春节期间,省纪委网站共通报了20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28人受处分。

其中,咸宁崇阳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能武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通山县九宫山镇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该校时任党支部书记、校长杨道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校工会主席黄公侯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赤壁市中伙铺镇中伙社区违规公款吃喝,该镇财经所副主任龙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该镇财经所驻中伙社区专管员丁槐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中伙社区居委会委员兼报账员文兴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冈团风县水利局党委委员林国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阮继军在带队考察中绕道旅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麻城市龙池桥国土资源所违规发放津补贴,该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陈栋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蕲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所长王卫东,大办儿子升学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荆门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违规发放监考费,同时,该单位自2014年以来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该中心主任王卫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荆门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斌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赵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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