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
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复函
发改规划[2016]2650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办公厅转来你省《关于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武汉中心城市建设的请示》(办〔2016〕2745号),要求我委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武汉市作为我国中部和长江中游地区唯一人口超千万人、地区生产总值超万亿元的城市,区位优势突出,科教人才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具备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基础条件。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有利于增强辐射带动功能、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于激发改革创新动力、推动中西部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构筑内陆开放平台,纵深拓展国家开放总体格局。
二、原则同意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请你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附后),指导武汉市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武汉市要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全面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我委将对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给予指导支持。
特此函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1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复函
发改规划[2017]15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恳请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函》(豫政函〔2016〕14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郑州作为中原城市群核心城市,区位优势明显,腹地市场广阔,人力资源丰富,文化底蕴厚重。根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和《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推进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有利于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引领中原城市群发展和支撑中部地区崛起,有利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带动中部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积极服务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二、为加快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我们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附后,以下简称《意见》),现印送你们。请你省按照《意见》要求,指导郑州市编制具体实施方案。郑州市要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全面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辐射带动功能。我委将对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给予指导支持。
特此函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