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执行人能够节前收到钱 法院用手机转账发执行款
2017-01-25 08:31:00 来源: 武汉晚报

(陶盼 通讯员成艳秦 田晶)酒店人去楼空,拖欠的房屋租赁费一直未付,直到上了“黑名单”,影响其被收购,酒店才主动前来解决。昨天,江汉区人民法院举行集中发还“涉民生”执行案款活动,并首次采用手机转账方式支付,确保相关权利人能够节前收到执行款。

2016年末,江汉区人民法院受理13起被执行人为武汉某酒店管理公司的执行案件,涉及执行标的20余万元。自判决书生效后,13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希望在2017年春节前执行到位。

在查询被执行人的公司银行账户无存款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主办该系列案件的邓军法官果断冻结该公司名下全部账户,并将该公司立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与该公司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调查到该公司有可能被其他机构收购的信息,收购的前提条件是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黑名单”)及解除银行账户的冻结,故该公司亦积极派人到法院解决全部纠纷,并请求法院在其给付所欠全部申请执行人的欠款后,尽快在网上解除对该公司“黑名单”的公布和银行账户的冻结。考虑到节前时间紧张,如果按传统案款发还方式,申请执行人在节前可能不能及时领取到执行款,邓军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最后确定在法院现场统一发放案款,由被执行人派其账务人员,在法院现场用手机转账的形式支付其所欠全部申请执行人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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