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武汉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加大力度治理“为官不为”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十三次党的代表大会,作了市第十二次党的代表大会以来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
过去五年 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
未来五年 为奋力拼搏赶超提供有力保证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党风政风明显改善,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 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做好未来五年的纪律检查工作,必须放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去把握,必须放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去谋划,必须放到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中去推进,必须放到中央赋予武汉一系列新使命新任务的要求中去作为,为奋力拼搏赶超,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把“两个责任”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
查办落实不力问题114件问责157人
市纪委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市委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区、各部门制定责任清单。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考核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约谈党委主要负责人。坚持下级党委向上级纪委全会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评议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督导、约谈等制度。制发实践“第一种形态”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纪实台账,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
五年来,全市共查办“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14件、问责157人,对一些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失责必追、问责必严渐成常态。
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13件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94人
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13件338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94人,市纪委点名道姓通报典型问题34批218个。组织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化解问题2300余个,给予纪律处分69人。开展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问责379人。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问责1812人。组织全市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给予纪律处分75人,组织处理91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
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案件4306件
21名外逃人员归案 3名“红通人员”回国投案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市纪检机关立案6041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5857人,分别是上一个五年的2.4倍和2.2倍。全市共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案件4306件,占案件总数的71.3%。
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充分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共谈话、函询1.6万余人;对问题较严重的作出党纪处分,五年来,给予党纪轻处分2973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重处分166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9人。
开展追逃追赃“天网行动”,加强与检察、审判、公安等机关协作配合,目前有境内13名、国(境)外8名共21名外逃人员归案,朱海平、蒋谦等3名“百名红通人员”被成功劝返回国投案。
创设“见微思纪”专栏开展学习教育
对拟提拔重用干部党风廉洁意见把关1356人次
组织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集中培训4.3万余名党员干部。创设“见微思纪”专栏,编印严重违纪领导干部《忏悔录》,制作《贪欲的陷阱》等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和各类资格审查的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2016年以来对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审查把关905人次,对拟提拔重用干部党风廉洁意见把关1356人次。
组建36家市直派驻纪检组实现监督全覆盖
成立5个市委巡察组启动对5单位首轮巡察
全面清理纪检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取消或不再参与的共171个。开展内设机构调整,把人员力量聚集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组建36家市直派驻纪检组(派出纪工委),实现对84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逐步显现。设立市委巡察办常设机构,成立5个市委巡察组,启动对5家单位的首轮巡察。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零执纪”现象基本杜绝。探索建立基层纪检委员职责清单、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严肃查处纪检干部违纪行为,给予纪律处分40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治庸问责
电视问政成为提高城市治理水平重要平台
坚持问题导向。每年遴选群众反映强烈的“十个突出问题”,组织责任单位向社会作出限期整改承诺。坚持以直播方式开展“电视问政”,五年来共举办电视问政42场,曝光问题645个问责966人,24名市领导和66名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间,接受市民代表及电视观众的质询、评议。我市电视问政成为改进干部作风、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平台,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
巩固“不敢”成果
巩固“不能”效应 构筑“不想”氛围
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前不敢越雷池半步,巩固“不敢”的成果;加强制约和监督,扎紧制度笼子,让胆敢腐败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巩固“不能”的效应;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固本培元,让人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构筑“不想”的氛围。
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
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形成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宣传等党委工作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党内监督责任体系。切实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突出政治巡察,加强对基层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抓好巡察成果运用。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重视家教家风
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
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重视家教家风,自觉做为政以德、正心修身的模范。要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坚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底蕴,推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办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展,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
加大力度治理“为官不为”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加大对“为官不为”问题的治理力度。继续开展电视问政、全媒体监督,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严肃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把激励与约束结合起来,坚持“三个区分”,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推动全市形成拼搏赶超、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完善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管理
最大程度消除负能量、放大正能量
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人落实“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规定,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完善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消除负能量、放大正能量。
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
创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
全面加强村(社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实现基层纪检组织、监督网络和监督功能全覆盖。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对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查处。创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落实国企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核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度。
对不忠诚、不干净的严肃查处
打造“铁军”队伍
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铁军”队伍。不断深化纪检机关内部机制改革,更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落实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内控机制。持续开展内部作风巡查,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严肃查处,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
记者黄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