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方查获今年首例涉鞭违法 所有新城区设禁鞭区
2017-01-22 08:02:00 来源: 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饶纯武、通讯员王威、陈龙、路东)昨日,记者从武汉市禁鞭工作会议上获悉,男子吴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5日。据悉,吴某是今年以来武汉市因涉鞭违法被处罚的第一人。

1月10日,蔡甸区公安分局蔡甸街派出所在开展禁鞭宣传并对门店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在其辖区内临潼大道一无名花圈店内地下室存放有鞭炮。经询问店主吴某,其承认这些鞭炮是其准备在春节期间私下售卖牟利。蔡甸区公安分局当场收缴吴某非法储存的鞭炮27盘。经过审查,吴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该市禁鞭秩序总体平稳,涉鞭警情进一步下降,广大市民对禁鞭的认同度不断提高。

警方提醒,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会被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处行政拘留。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黄陂、东西湖部分区域禁鞭

楚天金报讯(饶纯武通讯员王威、陈龙、路东)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武汉市禁鞭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黄陂区、东西湖区的部分区域也纳入禁鞭区,至此,武汉市所有新城区都设置了禁鞭区。

据悉,黄陂区、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先后发布“禁鞭通告”,其中,黄陂区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前川街、滠口街、武湖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商贸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东西湖区在原有禁鞭区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径河街全境为禁鞭区。

武汉市禁鞭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12月9日新修订的《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武汉市七个中心城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化学工业区、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规定,其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

此后三年,一些新城区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先后设置了禁鞭区域,如蔡甸区蔡甸大道沿线的城关、新农、后官湖等;江夏区纸坊、大桥、庙山、藏龙岛等;新洲区邾城街;东西湖区吴家山、常青花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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