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张隽玮 通讯员米严青)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公告即将发布,新落户总部企业可享受最高4000万元的资金奖励。综合计算,单个企业经认定为武汉总部企业后,享受到的财政资金奖励和补贴累加最高可达上亿元。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招商引资政策在全国范围来看,无论是奖励金额还是支持力度,均为最高标准。
记者获悉,本次总部企业认定政策支持包括企业落户奖励、经营规模奖励、企业培育奖励、办公用房补贴等。
总部企业认定标准据悉大致分为四个部分:武汉注册,省外不少于3家分支机构、在汉年均税收贡献不少于2000万元,在汉具备总部功能。
据初步估算,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不超过20家。
5天前,国务院刚刚印发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可以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作为地方招商引资的一次重大机遇,我市第一时间出台总部经济政策,希望招引和培育一批大企业、大财团。总部经济政策的实施将是武汉抢抓这一轮政策机遇,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力度的重要举措。
记者还获悉,我市各区可根据自身实际,依据市政府文件,出台适合自身发展要求的相关政策。
单个企业经认定为武汉总部企业后,享受到的财政资金奖励和补贴累加最高可达上亿元
对本土成长起来并首次被评定为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也给予最高达4000万元的奖励
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总部企业可享受最高达3500万元的资金奖励
新落户武汉的的总部企业可享受最高达4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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