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王老吉”“加多宝”不正当竞争案、长航凤凰破产重整案,办理华氏集团非法集资案,办理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涉嫌职务犯罪案……
1月1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向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披露了一批2016年干的“大事”,有很多还未被媒体报道过。
我们在这里摘出部分重点,与大家分享!细读之后,看你能读出什么值得关注的信号?
省检察院
查办厅局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32人
办理华氏集团、湖北奥信等非法集资案
1月17日,在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高检工作报告披露: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24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03人,渎职侵权犯罪618人。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23人,其中厅局级以上32人。
查办“吃拿卡要”等犯罪476人
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犯罪1577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对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等职务犯罪476人;监督纠正对企业内部“蛀虫”有案不立等问题173件。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41人,提出检察建议219件。
起诉金融犯罪847人
起诉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847人。高度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261人,依法办理华氏集团、湖北奥信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
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等活动,监督立案251件,起诉非法排污、盗伐林木等犯罪985人。
坚决惩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
着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0403人,起诉46454人。
坚决惩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869人,起诉涉枪涉爆涉毒犯罪5554人。
严惩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
开展专项立案监督,省检察院对4件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省检察机关共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6件,监督立案的李琦购销违法进口猪肉100余吨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
查办职务犯罪2421人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适应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变化,查办职务犯罪24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03人,渎职侵权犯罪618人。
成功办结重大专案
省检察院和宜昌等地检察机关经过三年努力,成功办结中央交办的重大专案,全面完成一系列案件的侦查、起诉等工作,受到中央、省委表彰,14个集体和44名个人荣立一等功。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依法办理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查办厅局级以上干部32人
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20万元以上案件465件,其中300万元以上案件70件。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31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23人,其中厅局级以上32人。依法同步介入90起事故调查,对56名责任人立案侦查,促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查办征地拆迁、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58人。
国际国内追逃追赃61人
深入开展国际国内追逃追赃。从国内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4人,从境外追回7人,其中脱逃达10年以上的13人。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对“百名红通人员”中我省检察机关立案的人员,成立专班紧追不放,促使郭廖武、蒋谦回国投案。
坚决防冤纠错
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07件;追加逮捕1830人,追加起诉1113人。健全检察环节防冤纠错机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19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600人、不起诉33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67件,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的喻少林故意杀人案,经省法院再审由无罪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
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99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有关机关对271名罪犯收监执行,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914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440件。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25人,对蔡甸监狱服刑人员脱逃案2名责任人立案侦查。
省检察院2017年准备这样做
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切实监督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依法保障创新创业者权益,促进“新经济十六条”落实。继续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工作,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等犯罪。坚决拥护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加大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力度,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继续统筹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任务落实。
省高级法院
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1685件
审结“王老吉”“加多宝”不正当竞争案
1月17日,在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高法工作报告披露: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615616件,审、执结534663件,同比上升17.2%和23.2%;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295件,审、执结8579件,同比上升16.8%和16.6%。
判处罪犯40800人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6559件,审结43412件,判处罪犯40800人。依法惩处了一批生产销售假药、“掺毒牛肉”“回收食用油”“走私冷冻肉”等犯罪,集中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信息安全等犯罪。
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1685件
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1685件,完成指定管辖的100多起专案审判任务,受到中央政法委、省委的表彰。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76463件,审结323120件,标的额5309.4亿元。
稳妥审理破产重整案件
着力保障经济发展。制定为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服务的20条意见,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稳妥审理破产重整案件,长航凤凰破产重整案被评为全国法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审结“王老吉”“加多宝”不正当竞争案
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结“王老吉”与“加多宝”不正当竞争、“LV”商标侵权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太太乐”“南街村”注册商标侵权案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对恶意欠薪者追究刑事责任
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努力做到快审、快结、先予执行。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追回拖欠工资1.7亿元,对98名恶意欠薪者追究刑事责任。
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
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省法院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统一救助标准,为5448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706.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4667.3万元。
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万人次
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万人次,在高消费、出入境、融资信贷等方面给予限制,对拒不履行义务的2907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19780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义务。
省高级法院2017年将这样干
省高级法院工作报告还提出,2017年将这样干: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妥善审理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
突出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严厉制裁各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深化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发挥信用惩戒机制作用,推动解决“执行难”。
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刑事速裁、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等改革。
部分重点案件链接
华氏集团非法集资案
2011年10月至2015年11月,中国华氏(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违规销售武汉香港路中华城地产、自行设计发起私募基金产品违规销售、P2P网贷等三种方式,以承诺给付客户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人民币45亿余元,涉及投资人2万余人。武汉市公安机关对该案依法立案侦查后,武汉市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18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湖北奥信集团非法集资案
2014年至2015年7月,湖北奥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发行“华夏恒盈”“华夏创新”等私募基金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17亿余元。武汉市公安机关对该案依法立案侦查后,武汉市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经认真审查起诉,目前已对该案15名被告人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李琦购销违法进口猪肉案
2015年1月16日,应城市食药监局从该市茂源冷库查扣了一批违法进口肉制品。应城市检察院获悉后查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李琦多次从广东购进无中文标签、无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猪肉制品110余吨,并销往武汉、丹江口等地,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建议食药监局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先后对该案督办。目前,李琦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交付执行。
郭廖武案、蒋谦案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郭廖武在任职期间涉嫌受贿223万元,于2010年潜逃至澳大利亚,同年8月26日大冶市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拆迁协调部原部长蒋谦涉嫌套取拆迁补偿款1400余万元,于2011年潜逃至加拿大,同年12月31日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2015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将郭廖武、蒋谦列入100名重点追捕的犯罪嫌疑人名单,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在全球范围内追捕。湖北检察机关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指挥下,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加大追逃力度,促使郭廖武、蒋谦先后于2016年7月和9月回国投案自首。
喻少林故意杀人案
2008年12月12日,喻少林猥亵、杀害了同村两名儿童。在经历两级法院四次审理后,喻少林被判处死刑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5年12月2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以证据不足宣告喻少林无罪,武汉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省检察院经审查决定支持抗诉,最终省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改判喻少林有罪,基于其精神发育迟滞,辨认、控制行为能力弱于常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蔡甸监狱服刑人员脱逃案
2016年9月24日,蔡甸监狱服刑人员雷军在武汉市汉阳医院住院治疗时脱逃。事件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以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依法对蔡甸监狱两名责任人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