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市纪委获悉,武汉化学工业区某单位(某场)存在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及福利等问题,区纪工委“一案双查”,不仅直接责任者受到处理,该单位班子成员和纪检委员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分别受到严肃处理。
办案人员分别介绍了4名班子成员所犯的错误:该单位常务副场长李某全2005年入党,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没有认真落实相关财务制度。
党支部书记高某某1999年入党,作为党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对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管理缺失,没有认真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
副场长童某某,作为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和出纳,履职不到位,对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监管缺失,没有认真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
副场长李某文,作为单位分管基建工作负责人,在渔场基础建设项目上把关不严,部分项目未签订正规合同。
4人违规领取的津补贴中,包括奖金、车贴、购物卡等,还有以购买劳保用品名义每人购置的羊毛衫。此外,该单位公款高档消费涉及金额5万多元。
“这起案件中,4人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无依据给自己发放津补贴,二是公款高档消费构成挥霍浪费。”办案人员说。
在责任划分中,李某全作为主持全面工作的常务副场长,负主要领导责任。高某某作为党支部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层面负重要领导责任,同时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层面作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童某某作为出纳,负直接责任,同时作为纪检委员,应承担监督责任。李某文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最终,作为出纳的童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高某某和副场长李某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常务副场长李某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同时被免去常务副场长职务,降为副场长,不再主持全面工作。4人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