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武汉市质监局公布江城烟花爆竹抽查结果。抽查发现,近半批次不合格,多批次样品引燃时间过短,存在安全隐患。此次共抽查74批次产品,合格41批次,不合格33批次,合格率为55.41%。
按国家规定,烟花爆竹的引燃时间应达3至8秒,但有5批次样品的引燃时间都集中在0.6秒至1.5秒,这些问题样品,均未使用绿色安全引线。此外,标志不合格成为此次抽查中,暴露出的最主要问题,涉及31批次,其中16批次样品未标明生产日期。
据了解,此次抽查的不合格样品,标称的生产企业均来自江西省的万载县、上栗县和宜春市三地。(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