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职学校今秋收费:学费不变 严禁收实习费军训费
2017-01-12 08:25:00 来源: 长江日报

  湖北省中职学校收费今秋执行新标准

  学费不变 严禁收实习费军训费

本报讯(谯玲玲 通讯员梁炜)记者昨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今秋开学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严禁收取实习费、军训费。

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公办高职院校附属的中专部和中职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今秋起学费标准执行原标准不变。即:一般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400元。少数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学费标准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此类专业数量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30%。文化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其中表演、美术、音乐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中职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住宿的,可向学生收取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向每生每学年收取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或1200元。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在此标准基础上,可加收空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120元;5-6人间80元;7-8人间60元。

中职学校对学生收取教材费、军训服装费、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新生入学体检费、非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费、新(补)办第二代身份证等代收费项目以及服务性收费项目时,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严禁中职学校收取实习、实训费、耗材费等;严禁委托或联合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向在校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的费用。严禁收取军训费。

省教育厅还要求,公办中职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中职学生免学费等各项资助政策,确保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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