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黄冈人游先生反映,他在江汉区满春街开网店。去年12月12日,他寄出价值4400元的衣服,结果被快递公司弄丢了。
游先生介绍,去年12月12日,孝感的汪女士等人团购了他网店的22套休闲装,一共4400元。当晚,中通快递员上门取包裹,由于此前一直合作良好,他没有对货物进行保值。去年12月16日,顾客称没收到快递,游先生才得知快递件已经遗失。
游先生称,他必须全款退还顾客的4400元,而快递公司只愿赔偿2000元,他不能接受。
昨日下午,记者在中通网站上查询到,游先生的包裹从武汉硚口二部发往武汉中转部后,没了下一步的进展。快递员张师傅称,他上门取件后送到快递点发出,之后的情况他不清楚。
昨晚,中通快递公司总部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行业服务标准,未保价的快件遗失后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每件最高不超过1000元。为了减少客户损失,经过协商,网点赔偿了客户2000元。他们建议客户,在寄递贵重物品时请选择保价服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游先生对此表示不认可。他称,不保价是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建议,也是网店发快件时的普遍情况,最高赔1000元是霸王条款。
楚天都市报记者刘孝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