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11户拆迁户是如何与政府和解的?
2017-01-10 18:13:00 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讯 记者张城、通讯员王田甜

“我们老老小小几十口人,终于在新年到来之前安了家,太感谢刘法官!”2017年元旦前,拆迁户代表老吴和六角亭社区部分干部来到武汉中院行政庭,为他们心中的好法官刘忠送上锦旗。

  原来,老吴等11名户主的房屋正好处在地铁6号线武胜路站的规划通风口,为支持城市建设,区政府对老吴等人下达了房屋征收决定,但征收补偿方案一直没有谈妥。由于地铁建设工期紧迫,区政府于2015年9月11日强拆了老吴等人的房屋。 2016年1月28日,原告因不服被告硚口区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及武汉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向武汉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刚进武汉中院门,就有两家年龄较大的户主相继去世,矛盾愈发激化。

  该院行政庭刘忠法官接手了老吴等人的案子,经过庭审调查、初步了解情况后,刘法官发现虽然拆迁户们为城市建设牺牲了自身利益,但他们在法庭上提出的补偿金过高,政府根本不可能满足。怎么办?案子无法向前推进,刘法官十分着急。

  在得知许多拆迁户居无定所、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后,刘法官向老吴等人表明法院处理本案的基本态度,一是希望原告能充分相信法院,最大程度确保拆迁户的权利。二是要求原告配合法院,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要有过激的行为,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给法院一些时间和政府协调,为拆迁户争取权利。听完法官的话,在场的其他原告均表示理解和支持,并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就补偿事宜与政府进行调解。

  拆迁户的情绪是稳定了,可他们的问题怎么解决?刘法官觉得,如果判决则只能依法给予货币补偿,无法解决安居问题,最好能争取给拆迁户一套满意的房子!

  随后,刘法官第一时间与政府就妥善安置拆迁户进行沟通。10月,案子终于赢来了转机。区政府优先拿出一批刚建设好的安置房源,供系列案的当事人先挑选。但因为房屋地理位置不佳,绝大多数人不愿意接受。

  老吴说,“那个时候,大家都不满意政府提供的房子,寒冬腊月,我们没有房子住、生活困难,我向刘法官提出,能不能想办法帮我们这些老人争取一些生活补助?没想到,刘法官把这个话听到了心里,协调街道根据大家的实际情况,给我们每户争取一定数额的补贴。”

  冬天的脚步渐渐逼近,刘法官继续帮拆迁户找房子。不久,经过刘法官与政府多次的沟通后,政府愿意拿出南泥湾大道临街面的15套“双限房”给本案拆迁户,刘法官连夜电话通知每一个原告或代理人,请各位带上家人一起去看房。

  12月初,老吴陪拆迁户们去了安置房现场,房子是地处商圈的临街电梯房,生活十分便利,升值潜力大。看到房子不错,不少拆迁户开始交头接耳,频频点头。但仍有几家拆迁户拒绝接受,坚持索要高额补偿金。场面又陷入僵局。

  几天后,刘法官带着书记员张笑弥到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召集原告、被告区政府代理人、六角亭社区的工作人员、拆迁代办公司的工作人员,就问题的具体解决进行了面对面的对话,之后又分别与各家各户沟通,直至当日晚八点,说服各原告基本接受了这次的安置方案,并安排好了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安置房屋。选房等一系列对接方案。次日上午,各拆迁户均主动办理了相关手续。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老吴说,“办手续当天来的尽是些婆婆爹爹,没有文化的老人,你一言我一语,会场很吵。但刘法官不摆架子,帮我们选房子、办手续,就像我们的朋友,我们服气!我们也到了该安居的时候了!”

  看到老吴这么满意,刘法官也很开心,他说:“这一系列案件能够迅速、圆满的解决,关键在于当事人和法院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关系,只有当事人充分理解、支持法院的工作,法官才能腾出精力、跳出案子来办案,利用法院的资源优势为群众服务!

  据了解,2016年武汉中院行政庭收案1608件,结案1172件,其中涉及土地征收、征用纠纷1045起,占案件总数的65%。在武汉城市建设飞速发展的关键时刻,武汉中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执法,化解城市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在“依法行政”“服务建设”和“保障民生”上同时做文章,为推进武汉“城市”“民生”两个升级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