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价格信用管理办法 串通乱涨价将上“黑榜”
2017-01-05 09:30:00 来源: 长江网-武汉晚报

商家不明码标价、串通乱涨价,可能登上失信名单,与行政便利措施、财政资金补助无缘。昨天,湖北省物价局发布了《湖北省价格信用管理办法》,将25项失信行为列入惩处名单。

记者查询发现,在省物价局公布的清单中,价格失信行为被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个等级,各等级均有明确的认定依据及失信程度评判。比如“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被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属于一般失信;被并处罚款的,属于较重程度失信。

省物价局人士介绍,该管理办法从今年2月1日起试行一年,在我省内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都要守此规矩。

根据管理办法,价格失信者将面对7项惩罚,包括: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在年审等环节中重点核查;取消行政便利措施;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支持;限制参与政府采购、银行信贷等。(符樱 通讯员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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