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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余苗)将一楼自带的院子推出去,建起透明的玻璃阳台是不是违章建筑?昨天,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城管部门拆除一业主的“玻璃房”,引发业主争议。
常青花园十小区某栋一楼业主,将自带院子的栅栏拆除,往外推移,建起一个透明的“玻璃房”。
不过,其他业主却将这户业主的行为投诉到常青花园城管部门。常青花园城管执法中队到现场调查,看到业主投诉情况属实,“担心其他一楼业主跟风‘圈地’,这个院子必须恢复原貌。”
东西湖区查控违办负责人说,当初,开发商将一楼带院子一起售卖,是办理了正规手续的。但搭建玻璃房,是私自改变规划的行为,是一种违法建筑行为,业主应该按规定自拆,恢复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