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倒闭后,老板拖欠员工薪水只身跑回老家,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该老板到案后支付了欠薪。因犯罪情节轻微,近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去年4月,广东江门男子王某某在武汉洪山区雄楚大道“光谷智慧城”注册了一家咨询管理公司,前前后后招聘了20多个员工,每个月的15日发放上月工资。但到了7月15日,王某某的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有办法继续维系。他就将公司关门,留下一万多元钱给公司经理周某处理这个烂摊子,自己回广东老家去了。
由于没有拿到工资,打电话、发短信也得不到王某某的回应,无奈之下14名员工将此事投诉到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洪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调查。王某某拒不接听监察大队的询问电话,对劳动部门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不予理睬。
王某某拖欠工资人数众多,金额达5万余元,去年11月4日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武汉洪山警方刑事拘留。王某某被抓获后,其家属支付了14名被害人的工资52366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洪山区检方认为,王某某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其到案后积极偿付了拖欠工资,并获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楚天都市报 记者聂丽娟通讯员李敏肖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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