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借走8张信用卡欠下20多万 最后却不认账了
2017-01-03 09:13: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周丹)武汉市民刘女士将信用卡借给闺蜜用,刚开始还款很正常。可几个月前开始,对方还钱不那么及时了。如今,好友欠下的卡债已有20万多元,她后悔不已。

刘女士家住武昌八一路。她今天告诉记者,十几年前,她在一家家具厂上班时,认识了女工友吴某。因为年龄相仿,两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后来,双方都辞职,但私下还常常联系。

2013年,吴某找到刘女士说,做生意资金周转不过来,希望能借其信用卡应急。

因认识时间很久了,双方也比较信任,刘女士果断借了一张信用卡给吴某,信用额度为2万元。吴某也是有借有还,每次都会在还款日期到来前把钱还上,还会不定期给刘女士一些“利息”作为答谢,有时给五六百元,有时给八九百元。

觉得闺蜜很够意思,刘女士又陆续借给吴某几张信用卡。因借还款短信都是发到刘女士手机上,她发现从去年7月份开始,吴某偶尔会延期还钱。到上个月15日为止,有两张信用卡的欠款都没有按时还上。

另外还有6张信用卡,还款日期是上个月25日,也没有收到还款。8张卡,欠款总金额已达到20多万元。

刘女士出示了她与吴某的聊天记录,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刘女士多次催其还款,吴某称暂时没钱,并让刘女士不要总是催。刘女士称,自己每个月工资只有几千元,根本还不上20多万的欠账,而吴某也没有再回复。

今天记者拨打吴某电话,对方称没有借别人信用卡,匆匆挂断电话。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刘女士可以查询信用卡消费记录,搜集证据。如消费小票上的个人签名等,证明非本人消费,再向法院起诉以挽回损失。

若证实是吴某消费,则其涉嫌信用卡诈骗。律师提醒,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或转借,以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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