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孝感在汉务工的肖女士反映,她与还建房的卖方及中介签过合同后,不想再继续购买,想要回定金和中介费。
肖女士和丈夫来自孝感云梦,在武昌小东门卖了近20年猪肉。去年10月30日,两人通过一家中介公司,看上了位于武昌区张浩湾小区的一套还建房。当天,肖女士与卖方和中介签下购房合同,支付了5万元定金和1.65万元中介费。
等待卖方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办更名手续期间,肖女士犯起了嘀咕:“这房子办不了证,万一房子再拆,赔偿款不给我,还是给了原房主怎么办?”担心风险,肖女士不想再买这套还建房,但中介不同意退中介费,房主也不愿意退定金。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洪山区烽胜路的这家中介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解释说,肖女士买房前,他们已告知是还建房,不承诺能够办证,但可以找拆迁办对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进行更名。后期肖女士不配合更名,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属于她违约在先,所以不能退中介费和定金。
湖北大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进伍认为,无证还建房不属于合法交易的房产,中介有对房源进行审核、提供合法房源的义务。虽然中介提前告知过肖女士,但因提供了不能依法交易的房源,导致肖女士签下了无效合同,因此中介仍应退还中介费,卖方也应退还定金。(楚天都市报记者刘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