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9-02-14 10:30:50 来源:汉网

武汉晚报2月13日讯 2018年7月21日-8月9日,湖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武汉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0月15日向武汉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明确了马国强书记、周先旺市长任双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定了《武汉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土壤环境保护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多元共治”的环保工作新机制,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体目标为:经过整改,有效解决省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效果群众认可、社会认同、上级认定,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将全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建立推动经济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以整改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责任落实。

对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10个方面问题和3个方面意见建议,确定了13个方面58项整改任务,制定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

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宣传力度,实行阳光整改。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组织保障措施。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市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整改督导组和宣传报道组等4个专项工作组。各区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下一步,武汉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同时,以此次整改落实为契机,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奋力谱写“三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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