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源头打击“注胶虾”,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来源:长江网
日前,温州市民郑女士在瑞安城区南门农贸市场购买了3只大虾,回家后发现大虾体内竟然被注射了不明胶状物。当日下午,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玉海所介入调查,当事水产摊贩已退还郑女士100元购虾款。(7月15日《现代金报》)
过去几年内,全国各地屡有“注胶虾”的新闻爆出,有媒体报道,“注胶虾”最早被发现是在2012年。温州摊贩贩卖“注胶虾”,不能退款了事,应该按图索骥,直捣“注胶虾”的“黄龙府”,用“四个最严”打击“注胶虾”,从源头上杜绝“注胶虾”危害市民。
市民买到“注胶虾”,执法人员找到了摊贩,摊贩称虾是批发来的。那么,摊贩是从哪儿批发的?是从哪个人或哪些人手里批发的?这些批发商干这伤天害理的事情多久了?还有没有人、还有多少人在干这种事儿?执法人员应该一查到底,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虾头、虾身上注射明胶,既增加重量,也可以让冰冻虾卖相好。由此看来,贩卖“注胶虾”,根源在利益作祟——无非是希望虾的重量重一点、多卖一点钱;虾好卖、多卖一点,多赚一些钱。然而,这是昧心钱、害人钱,咋能为了钱而让自己的红心变黑呢?
商贩辩解说,由于注入的明胶是可食用的胶,属于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吃后对人体无害。但“注胶虾”到底有没有害,目前还没有权威部门给出一个准确的说法。不过,对于“注胶虾”,天津、河南等很多地方一直采取的是严厉打击的办法。所以,摊贩经营生意,必须诚信守信、遵纪守法,这是底线,也是红线;执法部门人员执法,必须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在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国人吃啥都不太放心的今天,执法部门不能对“注胶虾”睁只眼闭只眼,既然发现了苗头、找到了线索,就要追根溯源、刨根问底,把“注胶虾”的来龙去脉、方方面面翻过底朝天,弄个水落石出。
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群众吃得放心和安心。正因如此,必须用“四个最严”打击“注胶虾”,斩断“注胶虾”的利益链条,让与“注胶虾”的有关者付出惨重代价,从而不敢轻易以身试法、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