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规模标准下超大城市仅4个 武汉能未上榜
2014-12-02 10:51:40 来源:汉网
来源:投资时报  
 
本次国务院的城市规模调整,明确将所有城市分为五类七档。
 
旧标准中,人口超过100万就是“特大城市”,修改后的标准明显提高许多。这一标准高到什么程度?超乎你的想象。
 
根据新标准,中国的超大城市不超过4个,特大城市的数量同样不超过10个。
 
哪些城市是新标准下的超大城市?
 
有媒体分析说,目前中国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六个城市,还有的分析说武汉市人口也超过了1000万,所以这七个城市都是“超大城市”。
 
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准确的。
 
据智谷趋势研究中心分析,根据新标准,北京、上海两个城市铁定进入“超大城市”行列。而广州、深圳可能勉强够得到“超大城市”的门槛,至于天津、重庆、武汉等,离“超大城市”差得远。
 
而在“特大城市”方面,符合“城区人口”在500万到1000万之间的城市,最多也只有天津、武汉、重庆、成都、沈阳、南京、杭州这几个城市而已。
 
“城区人口”并不能和城市辖区的人口划等号。把一个城市所有的“区”的人口统计数字简单相加,就认定为这是该城市的“城区人口”,完全扭曲了国务院的原意。
 
智谷趋势研究中心统计了全国656个“市”和部分区(如广东顺德等)的人口数据。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其中有6个城市的市辖区人口超过1000万,10个城市的市辖区人口超过500万,21个城市市辖区人口在300万到500万之间,164个地级市市辖区(或县级市)人口在100万以上。如果说“辖区人口”等同于国务院标准中的城区人口,中国的六百多个城市中有201个是“10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
 
如果这种算法成立,不设区、县,只设镇、街的东莞市,辖区人口多达八百余万,比南京、成都等省会城市的市辖区人口总数还要多;汕头市市辖区的人口达到五百多万,比西安市还要多。照此逻辑,东莞、汕头都成了特大城市,而且比南京、成都等省会城市还要“大”,这显然是违反人们的常识的。
 
其实,国务院的通知对于城区人口有非常明确的定义。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这里提到“居民委员会”。这个表述非常重要。居民委员会一般设置在城市国有土地上,而目前很多市辖区里仍然存在农村地带及村委会,这些是不能算作“城区”的。
 
许多城市为了盲目做大规模,大规模地“撤县设区”、“撤市设区”,但是设区之后,这些区域的城镇化率未必有大的提高,这些区域仍然还有大量农地,保留着村委会的建制,根据国务院的标准,这些地方并不属于“城区”。
 
另外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指,“城区是区、市政府驻地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区域”。也就是说,一个城市的“城区人口”,只包括其中心城区人口和其周边已“撤市设区”、“撤县设区”的卫星城的城镇人口,仅以北京昌平区为例,城北街道、城南街道、东小口街道、回龙观镇等城镇地区的人口算作北京市的“城区人口”,长岭镇、兴寿镇等远郊镇的大部地区是不能算成北京“城区人口”的。
 
大致说来,一个城市的“城区人口”,相当于“城市辖区人口*城市辖区平均城镇化率”,除非一个城市市辖区的城镇化水平达到100%,“城区人口”才可能和“辖区人口”相等。目前,全国除了深圳市以外,尚无任何一个市辖区城镇化率达到100%的城市,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城市的“城区人口”,都是一个比市辖区人口数更小的数字。 7
 
在不少地方媒体的报道中,将一个城市跻身“特大城市”或者“超大城市”作为“喜讯”,其实没有准确理解国务院本次调整城市规模等级的真实意图。
 
过去100万以上人口都作为“特大城市”,现在国务院现在把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定位分为四类。相较于三中全会“100万到500万是大城市”、“500万以上是特大城市”的概念,进一步做了一些细化,就是为了更具有针对性地出台涉及城市的政策。
 
客观来说,北京、上海两市的城区人口,和广州、深圳都不在一个数量级上。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北京、上海两市仅“中心城区”的人口数量就远远超过了1000万,这还不算各种卫星城和新区,而广州、深圳两市“城区人口”即使超过1000万,也有大量的人口数是城市新区贡献的,“六普”广州中心城区人口不足800万,而深圳“关内”(原深圳特区范围)的人口还不足500万。加之北京、上海两市本身的资源集聚和户籍特权等因素,京沪两市的人口压力远远超过其他城市。
 
可以预见,广深两市不管最终是否纳入“超大城市”范围之内,都不改变“超大城市”这个标准很大程度上为京沪“量身定制”的事实,至于天津、重庆、武汉之类,根本不需要跟着凑这个热闹,什么“超大城市”,和这几个城市压根儿没任何关系。
 
最高层早就明确,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制定出“超大城市”这个标准,除了需要相关城市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上提高标准,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能力以外,实际上是给这些城市下了一个比“特大城市”更严的“人口控制”紧箍咒。三中全会之后,外界一度根据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文本,认为重庆、武汉、成都等城市也可能会实施和“一线城市”一样严格的户籍准入,实际上从这次调整标准来看,国务院用心良苦就是要把“二线城市”和“一线城市”区别对待,未来到“二线城市”落户还会比到京沪容易得多。 8
 
国务院严苛的标准,将全国98%以上的城市排除在“特大城市”之外,这实际上反映出了新一届领导层的“城镇化思路”,就是要把城区人口100万到500万之间的城市做大做强,让这些城市分流少数“特大城市”的压力,让更多的人口从盯紧“一线城市”,转向落户城区人口100万到500万之间,尤其是300万到500万之间的“Ⅰ型大城市”。这些城市相较于“特大城市”,在外来人口落户等方面,限制将会松得多。
 
换言之,那些从“特大城市”降等为“大城市”的城市,并不是这次标准调整的“失败者”,还可能在未来实现比“特大城市”更快速的扩张和增长,“因祸得福”也大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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