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刘洋)在北京黄金地段捏造了一处公寓楼盘,被告人张洁洁以可以通过内部认购,涉嫌诈骗12个人购房款1100余万元。
前天,张洁洁因涉嫌合同诈骗在三中院受审。
被告人被围困1个半月
“80后”的张洁洁,案发前,曾是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后因个人经济问题被劝退。
公诉机关指控,张洁洁冒用北京市某置业公司名义,虚构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谎称以上公司具有出售北京市百子湾路33号“星海国际公寓”的内部认购房的权利,与刘先生等人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收取购房费用、好处费、贷款手续费等名义骗取12人共计1100万。在12名被害人中,给张洁洁最多的一笔达488万,最少的一笔也有10万元。
另外,张洁洁还冒用置业公司名义,谎称将此公寓一户室内装修工程分包给乌先生、李先生的装修公司,签订《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诈骗20万。
检方证据显示,去年8月9日,当事人发现自己被骗后,将张洁洁围堵在办公室内长达1个半月,跟他要钱。最后,张洁洁在母亲和哥哥陪同下,到警方处自首。
赃款用于生意投资等
庭上,张洁洁表示,他没主动找别人卖房。
张洁洁的辩护人介绍,该案中受害人之一的刘先生,是被告人的大学同学,听说被告人能买到便宜房子、值得投资,就将刚得到的一笔拆迁款,交给被告人“买”了一套房。随后,被告人“有能力”买到房子的消息,在亲朋好友间被“奔走相告”,很多人找到被告人买房。张洁洁也没拒绝,以好处费、购房费等各种名目要钱,还开了两家公司,将赃款全部用在生意投资和员工薪水及日常开销。
检方证据中,受害人刘先生在短短的一年半时间内,和张洁洁签了5份购买8套房子的合同。
检方指出,虽然张洁洁到警方自首,但在警方侦查阶段的11次讯问笔录中,其仍撒谎称受人指使进行诈骗,不属于完全如实供述罪行,增加了办案机关办案成本。在检方审查中,其全部认罪。故请法院在量刑时,给予酌情考虑。
该案未当庭宣判。
追访
“如到现场看看,完全可避免被骗”
据了解,张洁洁“销售”的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项目,其实是平房区,根本没有“星海国际公寓”。张洁洁以此项目,向被害人推销“内部购房”,价格很便宜,每平米有的只有一万。
张洁洁的辩护人介绍,张洁洁的涉案手段十分低劣,涉案的项目属于北京黄金地段,交通发达,“如果被害人对自己财产有一定保护意识,哪怕到现场看看、问问,完全可以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