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吴玲 记者 朱麟华)10月30日晚上10点22分,鄞州五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五乡项隘村一饭店旁河边有一女子跳河自杀。情况紧急,值班民警接警后带领协辅警立即赶赴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一小伙全身湿透搀扶着女子。
小伙子告诉民警:“我开着电动车途经桥边,正好发现女子跳入河中,我想也没多想就纵身跳入河里把人救上来。”后来,小伙才发现手机和身上的2400元钱忘记掏出。手机是找到了,浸了水就没用了,可是钱还浮在水上,小伙再次下河一张张去捡回来,可是只捡回来1300元,其余“石沉大海”了。
围观的群众以及民警都称赞小伙“好样的”,小伙却表示,钱财身外物,救人才是最重要的,说完便匆匆离开。
由于一时联系不上轻生女子的家人,民警将该女子带回了派出所。
原来,该女子姓张,云南人,在五乡四安村一制衣厂上班。由于最近身体不好,工作也不开心,张某冲动之下打包“出走”。张某患有抑郁症,出走之后因找不到车站,一时想不开便跳河轻生。
之后,民警通过张某的手机卡信息联系上了张某的弟弟,半个小时后,张某的弟弟赶到派出所接走了自己的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