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沧州欣怡小区路口,公安交警正在对车辆粘贴环保标志进行检验和宣传提示。据悉,自11月1日起,按照沧州交警支队部署,民警对机动车环保标志进行治理和检查,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环保标志过期仍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罚款200元。通讯员孙明山/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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