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刘洋)北京一对“发小”花800元在网上购买软件,解码并复制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用于消费,造成一卡通公司损失超6万元。昨日,被控盗窃罪的翁某、李某在朝阳法院受审。
不用充钱卡里就有余额
4月25日,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对一卡通交易数据进行审核时,发现两个一卡通用户卡号内的金额出现异常,这让正在安外大街一家超市内刷“克隆”一卡通消费的李某浮出水面。而此刻,他已经利用手里的卡在两家超市分别消费了600元、699元,最后一笔他花了2900多元,购买香烟、酒、日用品等。
李某的卡是他的“发小”翁某给他做的。公诉机关指控,翁某伙同李某于3月至4月25日期间,利用非法计算机程序对3张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数据进行破解,卡内金额分别为587.6元、536.2元、610元,并以这3张卡为“母卡”,为8张伪造的一卡通进行反复充值,使8张伪造卡上拥有与母卡相同的金额,并让李某到多家便利店、超市进行消费,造成一卡通公司损失达6.7万余元。
据了解,早在4月14日至25日期间,一卡通公司员工便从后台发现了这些卡的可疑:在未进行网点充值的情况下,卡上多了很多金额。
员工报警后,警方在一家便利店内将李某控制。随后,在一家医院将看病的翁某控制。
从刷卡犯罪变制卡犯罪
“上次就是我审理你。”昨日庭审时,主审法官对翁某说道。原来,今年4月初,翁某就因为使用他人给的伪造一卡通消费3800余元,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处缓刑。其间,他再次犯罪,变成了制造卡的人。
据介绍,李某和翁某都有前科。李某曾犯流氓罪于199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翁某于1997年犯销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因为患有肝硬化、腹水等疾病,翁某在上一次犯罪时被取保候审,后于4月9日被判拘役半年,缓刑半年。
翁某说,他上次犯罪是熟人徐某(另案处理)为抵债,给了他伪造卡消费,让他发现一卡通能伪造。因此,没有正当职业的他,也想到利用这种方式“赚钱”。他上网花800元购买了读卡器、U盘和几张空白的IC卡,就在缓刑期间和“发小”做起了“生意”。
目前,翁某上一次缓刑被撤销,他和李某一同被指控盗窃罪受审。昨天该案未当庭宣判。
追访
自称老卡好复制 新卡要“碰运气”
多家网店表示公交卡有密码,无法复制
“上网搜‘复制卡’,有好多,我的设备就是从网上买的。”昨天,庭审结束后,翁某讲述了他复制卡的方式。
他从网上花800元买到解码软件,将正规的公交卡代码破译后,将数据存储到电脑,再把白卡放到复制码的机器上,能够将真卡的代码及充值金额都复制到白卡上。
“跟门禁卡似的,一千张一万张都能复制。比如真卡存500元,新卡就显示500元,快花完了再放上还是显示500元。”翁某说。
一卡通真的这么容易复制吗?昨天,记者搜索到很多能够复制卡的网店,但都被告知只能复制“门禁卡”,不能复制公交卡,多名店主称“公交卡是有密码的”。
据媒体此前报道,2009年起,一卡通从S70卡升级为CPU卡,升级后的一卡通保密性更强,由于升级后的系统可以兼容S70卡和CPU卡,因此不会要求市民在短时间内换卡。翁某表示,因很多老卡没有更新,这些卡都能被解码复制,新卡得“碰运气”,“我就是买了一张新卡,存了点钱,就复制了。”他认为这是一卡通的漏洞。
昨天,一卡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卡通公司后台都能够监控到异常卡,杜绝犯罪。但对于具体技术问题,记者在传真采访函后,一卡通公司并未回应。
疑犯自述复制一卡通卡方式
花800元网购解码软件、空白IC卡等设备
解码正规公交卡(即母卡),将数据存入电脑
将空白IC卡放入复制码机器,将电脑内数据复制到空白IC卡
空白IC卡内金额将与母卡内金额一致,被犯罪嫌疑人用于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