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郭桂花)本报今年7月8日报道的一起因“忘年恋”引发的官司,有了新进展。昨日,该案男主角——厦门某大学原教工邹某向思明区法院撤诉,获法院许可。
31岁的邹某,爱上了比自己大18岁的厦门某大学知名女教授石某。交往半年后,两人分手,邹某难以接受。不久,他与石某的“交往细节”被披露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今年6月8日,邹某被学校解聘并获经济补偿金7万余元。邹某认为,自己被学校解聘,且在网络上被人攻击为“不孝”,对此石某应承担责任。于是,邹某将石某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抚慰金3万元以及经济损失7万元,并要求她在主流媒体刊登不少于30天的道歉声明,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昨日,邹某主动致电本报记者,说他已向法院撤诉。邹某说,这段时间经历过太多事,让他反复思考,已经看透、想开了,不再让这些往事成为自己生活的“绊脚石”,而是应该正视现实、走向新生活。
记者联系了石某,对方表示历经“网络风暴”一年有余,她和邹某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她说,在这个渐进成熟的社会,她更愿意把评判的权利让渡给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