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启路
本报讯 男子偷走价值53万元的女鞋,连夜以5300元转手,怕买家疑心,他还写下“保证是合法财产”的实名“保证书”……昨日,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获悉,涉案男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今年2月2日凌晨1点,跑货运的刘师傅被一通电话惊醒,来电者方某让他来京广路鞋城拉一批鞋。“这么晚还拉货啊?1500元。”“成交!”见对方这么爽快,刘师傅忙叫醒两名伙计,开车赶往鞋城。
碰头后,方某将刘师傅一行领进一间仓库。“咋不开灯?”“怕失火,仓库没装灯。”刘师傅和伙计遂打着手电,将仓库内的女鞋装车。
忙到凌晨5点,三人分两次将100多箱鞋拉到南四环与郑平路附近一家加油站。“这会儿钱不够,等拉货的人来了再结账,到时再给你们加100元。”方某说。
刘师傅让两名伙计等收钱,等到早8点,另一伙人来验货,而后把鞋装车。“我在加油站给你们泡了方便面,先去吃吧,一会还有活儿干!”不料,两名伙计吃饭回来,再找不到方某了。装车的人说,他们是买鞋的,已经和方某“两清”了,其他费用不关他们的事。
伙计无奈打电话报警,几乎同时,警方又接报,一鞋城老板称,他仓库里108箱某品牌女士皮鞋被盗……
很快,民警找到刘师傅及买鞋者,将108箱(共计2071双)女鞋追回。
“怎么是偷的?他还给我写了保证书!”买家张某称,他做收尾货生意,2日一早接到电话,对方称4元一双处理一批女鞋,最终以5300元成交。
民警顺线追踪,将潜逃安徽的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方某交代,2月1日晚,他闲逛路过鞋城一家仓库时,见大门只上了链子锁,就回家找来工具将锁剪开,发现仓库堆满女鞋,遂通过路边广告和货运、收尾货的联系,为防“夜长梦多”,连夜将鞋低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