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八十一难”,业委会难产记
2018-02-19 20:14:00 来源:新华网

在阳光绿城小区,小区临街的一面栏杆被人为剪断,只是用铁丝临时缠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人们对居住环境和小区物业服务的追求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矛盾纠纷也愈发增多。作为一个群众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的成立有助于更好地管理小区,因而是众多居民的共同愿望。

然而,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业委会的成立并不容易,甚至在部分地区须经历“九九八十一难”。

手续繁多甚至面临暴力阻挠

“还要开无犯罪证明,这不是刁难人吗?”在南宁市兴宁区的阳光绿城小区,业主冯波(化名)愤慨地说。在上一批业主发起成立业委会“流产”后,他和一些业主于2016年11月再次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但在递交材料过程中,他们却遭遇了各种窘况。

业主们先是花了7个月时间去档案局查询建筑总平面图档案,之后又被要求凡是参选筹委组成员的业主,必须出具高中以上学历证书。阳光绿城的业主纳闷:“没有高中学历就不能买房吗?低学历的业主就没有资格担任业委会成员吗?”

半月谈记者采访了解到,阳光绿城小区部分业主为原东沟岭棚户区改造回迁户,不少业主并未进行过高中阶段的学习。

除此之外,他们还被告知须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让所有参与发起成立业委会的业主碰了壁。因为根据相关规定,除参军政审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对个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各种艰难准备后,10名业主报名参选筹备组成员,并提交了相关材料。然而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街道办却告知,10人中只有1人符合条件,其他9人多数虽没有欠费,但有逾期缴费记录,因此“不符合条件”。

经过争取,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业主的高中学历和无犯罪证明不再强制要求,但对该小区众多业主而言,成立业委会仍有一段路要走。“成立一个小小的业委会,必须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吗?”冯波无奈地叹气。

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该小区业主的遭遇并非个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青秀区等地的一些小区,不少业主反映多次尝试成立业委会,但都因种种原因而无果。小区业主看到小区电动车乱停放、高空抛物等无序行为,只能望洋兴叹。除了申请办理难,业主发起成立业委会还可能遭遇不明身份人员的暴力阻挠或恐吓。

部分条款门槛高,规则不够细化

半月谈记者采访时了解到,除少数城市外,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在当地所有小区中的占比并不高。以南宁市(不含县)为例,目前有住宅小区2748个,其中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1935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仅有406个。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调研员李鸿兵、广西民族大学教授张爱民等人表示,成立业委会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一是现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立法滞后,不能适应小区数量迅速增加的新形势。如国家层面的物业管理条例的最新修订时间是2007年,《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也是2007年制定的,距今已有10年。

二是随意使用解释权,导致条条框框较多、门槛过高。2011年修订出台的《南宁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部分条款和原则不够细化,在执行过程中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出现理解不同、指导不一致的情况。很多业主反映,各城区标准不一给他们造成很大困扰。

三是业主参与率不高,部分开发商不配合。部分业主认为成立业委会与自己无关,加上业主间相互不了解、投票手段落后,因而不主动参与业主大会。而在深圳等地,通过信息化平台投票选举,大大提高了业主参与成立业委会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成立业委会触动了一些物业公司的利益,不少物业公司不愿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或暗中阻拦。南宁市青秀区一位业委会主任算了一笔账,以300户的小区为例,一年户外停车费超过24万元,电梯广告收入2万元左右,公共房屋出租约6万元。“如果没有业委会,这些资金都由物业公司收取并支配,谋利空间不小。如果是两三千户的较大小区,物业从中获利的地方就更多了。”

此外,物业管理监管体系不健全,也是一大掣肘。

目前南宁市仍然是市、城区(开发区)二级物业管理监管体系,街道办没有成立物业管理机构和配备物业管理专职人员,社区也没有配备物业管理专职人员。“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市、城区、街道办、社区的四级物业监管体系,希望将来使物业管理逐步规范。”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科负责人尹君君说。

简化流程降低门槛

多位受访者表示,有关部门应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简化业委会的申请办理流程,并减少对一些条款的随意性解读,从而降低门槛,更好推进社区治理走向现代化,助力和谐幸福社区建设。

对什么样的小区业主可以发起成立业委会、怎样算是按时缴纳物业费等问题,因见解存在差异,常常导致各地执行标准不统一。业内人士表示,在全国层面,对业委会进行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需完善相关法规条例,并配套相关细则,使其更具操作性。

南宁市兴宁区房屋管理所所长刘倩等表示,一方面要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小区居民的投票积极性;另一方面,需建立机制,让业主能对物业公司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评价,用倒逼的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加大作为。同时,除在业委会选举、换届、物业选聘等重要节点进行有效监督指导外,更要积极培育和提升广大业主的自治能力和履职能力。(半月谈记者 覃星星 农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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