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 荣启涵)国家宗教局、中宣部、统战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证监会、国家文物局等12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
意见指出,近年来佛教道教发展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投资建造、承包经营寺庙宫观等商业化问题最为社会所关注。商业化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影响佛教道教的健康传承发展,还会败坏社会风气,引发权力寻租、灰色交易等腐败行为。
意见从10个方面提出治理的具体举措:一是明确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质。二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景区,不得利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收取高价门票,从严控制兴建佛教道教主题内容的文化景区。三是继续整治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四是规范烧香、放生活动,引导信教群众树立保护环境的理念。五是依法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六是规范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经营活动,经营活动的收益用于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自养及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七是加强佛教道教团体和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八是引导佛教道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商业化问题。九是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十是依法依规处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
国家宗教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了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工商、旅游、文物、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各自领域的监管和治理力度,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佛教道教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商业时代如何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乱象
国家宗教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成因深刻、复杂,内因在于佛教道教人才建设滞后,有的教职人员戒律松弛、教风不正,在社会不良风气裹挟下追逐名闻利养;外因在于商业资本介入,将人们的信仰需求视为商机,将寺庙宫观变为一些个人、组织或地方政府的牟利工具。>>
新华时评: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行!
一些地方寺庙宫观被承包经营、借壳上市;一些非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为了吸引眼球制造景观,不履行法律手续就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更有甚者,以扩大旅游、拉动经济为目的,扩建文化景区“包围”名山寺观,收取高价门票……种种“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乱象的背后,不仅有资本冲动、利益驱动,更有一些地方政府的推波助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