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晒出半年“成绩单” 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案47件
上半年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755件,处分9610人。昨天,记者从省委宣传部召开的“2017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通过执纪审查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332.1万元。
全省立案数在十八大以来持续大幅增长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增长4.8%,在换届之年保持步伐不变、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全省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案件47件。上半年查办案件中,涉及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有762件,同比下降6.7%。上半年追回外逃人员9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人,无新增外逃人员。
上半年省纪委审核党风廉洁情况1500余人次,对49人建议不予提拔重用或不作为换届人选。对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1” 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开展调查,对33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给予纪律处分30人、组织处理3人,处理省管干部4人。
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3名原领导被移送司法机关
邹顺明,2014年12月任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兰平,2014年12月任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贤平,2014年12月任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经查,3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中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邹顺明、刘贤平违反廉洁纪律,参与带彩娱乐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邹顺明还对该公司违规出借资金问题负主要责任。邹顺明、陈兰平、刘贤平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 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邹顺明、陈兰平、刘贤平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3人开除公职处分;将3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后对抗组织审查
武汉工程大学原党委书记吴元欣被“双开”
吴元欣,2007年6月任武汉工程大学党委书记。
经查,吴元欣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书面答复省纪委信访通知书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吴元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吴元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帮他人违规获取事业编制
黄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孔凡新被“双开”
孔凡新,2014年4月任黄石市政府党组成员、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经查,孔凡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他人违规获取事业编制;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以借贷收息方式违规获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受贿等犯罪。孔凡新身为党 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孔凡新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
省沙洋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江华被“双开”
刘江华,2015年1月任省沙洋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经查,刘江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带彩”打麻将,收受礼品礼金,用公款送礼;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从事营利性活动、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增设内设机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将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采取自行场外邀标或直接发包形式确定承接单位,违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受贿犯罪。刘江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 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
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刘江华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汪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