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云南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规定对参加献血的公民,所在单位要予以支持,献血后应给予适当误餐、交通补贴和1—2天献血假。
意见要求,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管,把无偿献血健康教育纳入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采供血机构的规划建设和投入,不断完善和更新无偿献血设施设备,满足采供血的需要。城市规划部门要积极支持无偿献血采血屋的设置和建设。( 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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