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迎来“廉洁拐点”
腐败是人类公敌,反腐是世界难题。先发国家几乎都经过腐败高发期。一些“成功国家”随后出现“廉洁拐点”,而“失败国家”却落入“腐败陷阱”,甚至贪腐成灾。
从人类社会大历史看,现代国家的“廉洁拐点”既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历史和文化现象,也是一个持续性的政治、法治和改革进程,意味着廉洁公共品的社会总供给出现重大结构性调整和趋势性改变,并会带来一段国家成长跃升期和治理变革加速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立八规”到“反四风”,从网上监督问责到海外追逃追赃,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国的“廉洁拐点”正在到来。
“廉洁拐点”既非空降,亦非舶来
当下中国,“廉洁拐点”既非空降,亦非舶来;既呈现原创特质、又契合共性规律,且深植于这片国土上的党情国情和党心民心之中,有逐渐清晰的主题主线和不断成型的脉络轨迹。
首先,治理腐败的核心权威与核心力量举世公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中央八项规定为“集结号”,习近平总书记开启了以上率下、自上而下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在此过程中,习总书记彰显核心作用、担当核心责任,成为中国“廉洁拐点”到来的核心标志。
而且,这一核心权威与核心力量的明确,是在互联网新媒体时代完成的,经受了来自“党内外、国内外、网内外”的全天候、全向度、全息化感知认同过程,也具有不同于党史、国史之过往阶段的全新时代特征。
其次,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人正风反腐的民心支持率和未来信心度,已经步入上升通道并逐渐企稳。这不但是治理腐败“最大的力量”,也是共创未来“最强的动力”。
在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等进行的“汉语盘点”活动中,从2012年的“梦”、2013年的“房”到2014年的“法”、2015年的“廉”,再到2016年的“规”,年度汉字的背后凝结着全社会对治理腐败的共同期待、共同信心。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数据显示,中共十八大召开前,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是75%,2013年是81%,2014年是88.4%,2015年是91.5%,2016年是92.9%,呈现逐年走高之势。
其三,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正在共同持续夯实治理腐败的实践基础。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产生了高度协同的整体效应,作风建设、党风廉洁建设、纪律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等,愈加稳健地运行于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之上。
一方面,中国特色“制度双笼”即“纪律之笼”和“法律之笼”更加坚固,在“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下夯实“不能腐”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功落地,国人见证“最强纪律部队”之时,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标志的重大政治改革应运而生,彰显了以法治方式固化正风反腐成果的决心。
而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同步净化所蕴生的“零容忍”文化心理,以及网络监督与人民监督共同倒逼权力内敛和公职人员责任担当的不可逆态势,也成为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中国“廉洁拐点”另两大形成要件和重要标志。
事实胜于雄辩。1月9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这个发布会上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给予纪律处分223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6.2万件,给予纪律处分119.9万人;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1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55.4万人。2014年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2566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7人落网,追赃金额86.4亿元。
在这些数字背后,人们见证了一个建党逾95年,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世界第一大党的新生与再造,见证了一个拥有数千年连绵不断文明发展史、国家治理史的东方古国和新型大国的全新“廉洁拐点”。
首个“外向型”大国“廉洁拐点”
中国“廉洁拐点”将是人类社会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成功展现的第一个“外向型”大国“廉洁拐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揭开面纱的中国“廉洁拐点”,从一开始就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倡导的腐败治理“公约项”与本国治理行动结合起来,体现出积极运用国际国内两种治理资源、两个治理网络、两种治理力量的巨大优势,因此可以说是“外向型”“廉洁拐点”的典型代表。
2016年11月16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秘书处网站发布中国接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一周期履约审议报告执行摘要,认为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领导层更加重视反腐工作,展现出持续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更多腐败案件被成功起诉;中国高度重视《公约》落实工作,修订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并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公约》相关章节的主要要求在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得到了体现,中国发展出了一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将《公约》作为引渡、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的法律依据均是良好的实践做法,有利于高效进行国际合作;中国在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中发挥积极作用,使之成为一个有效平台,有利于反腐执法合作等。
对于国际社会来说,这一“外向型”“廉洁拐点”的加速到来有两方面显见标志。
其一,如果说国内是阻击腐败主战场,那么,海外“猎狐”、追逃追赃则成功开辟了“第二战场”。从实践层面看,已首次实现追回人员超过外逃人员。
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新闻发布会披露的权威信息,2014年中国新增外逃人员一度达到101人,到2015年降到了31人,进而到2016年已降至19人。
这表明中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重要突破,海外“避罪所”坍塌,“海外不是法外”的反腐败态势已经形成。
其二,在规则层面,首次出现中国主导的国际反腐败宣言和相关议程的务实进展。
2014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在中方推动下,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反腐执法合作网络。这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性反腐败宣言,首度发出反腐败合作向追逃追赃等务实方向发展的“中国声音”。
由此,中国在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方面的贡献有了实质性变革,开始拥有更多的国际话语权、更重的规则议定权、更大的外交影响力和更强的国际协调力。
而在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上,G20领导人一致批准《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等重要成果。
从亚太地区合作论坛APEC到全球首屈一指的大国协商共治机制G20,从《北京反腐败宣言》到《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中国引领的以追逃追赃为核心机制的国际反腐新秩序加速“显型”。尽管国际旧秩序、旧规则的结构性重塑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从国际反腐败参与者逐渐变成了受尊重的新议程设置者、新改革推进者、新规则议定者,其国际贡献和全球影响越来越得到公认。
“廉洁拐点”彰显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优化升级”
“廉洁拐点”的出现,不是治理腐败大功告成、一劳永逸的终点,亦非稍纵即逝的断点或一蹴而就的跳点,而是国家成长的新起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升级版”进程中的跨越点、转折点。
行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上的中国,到了关键一跃的历史节点: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4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2年。
对中国来说,在此期间,必须确保国家治理体系经过现代化“压力测试”,为制度定型扫清障碍,为治理成熟筑牢基础,既要实现国家治理的成熟化和现代化,又要实现党内治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只要这样,必能推动“两个一百年”目标如期顺利实现。
2017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公报指出,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中国治理腐败的能力大幅跃升,中国“廉洁拐点”的明显出现,集中而生动地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引领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升级”的变革绩效。
“廉洁拐点”的出现,并不是说中国将从此告别腐败困扰,而是说中国将打开全面有效治理腐败的新格局,防止被腐败绊倒在复兴的门槛上。
换言之,打赢这场对贪腐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就能大大提升中国政治的确定性、国家治理的稳定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预期性,并且会为全球治理新体系提供更加值得信赖的“中国新动能”。
中国的腐败阻击战不仅惠及国人,还带来可观的国际“溢出效应”。历史已经证明,后发国家往往会遭遇两大难题:一是资源富集程度与经济增长速度负相关的“资源诅咒”,二是经济发展速度与腐败高发程度正相关的“发展诅咒”。中国稳步发展与治理腐败“一体并行”的现实图景,为有效超越“双重诅咒”带来颇为丰富的实践样本和实证价值。
十八大以来,作为治理中国这个文明古国和当代大国的“终极责任主体”,中国共产党以民心为初心、从来路看前路、向本来要未来,以治理腐败为切入口和着力点,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治理与国家治理、国际治理的有效联动,并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中探索了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本体性规律,找到了治国理政尤其是“治腐强身”的科学化方法,走出了一条新路。
如果说,改革开放近四十年的“生产力革命”,已经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治理绩效和社会发展成果,那么,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发动机和催化器的“新治理革命”,以及它所激发的新型大国“廉洁拐点”,则开启了中国政治改革、法治建设、价值观重建和全面发展进步的大时代。
(文/高波 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