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种子”为什么要说成是“坏种子”?
2017-05-23 22:44: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合肥5月23日电 题:“好种子”为什么要说成是“坏种子”?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姜刚 陈诺

白皮包装、拆包装散卖、以“好”充“次”、“万能袋”销售……近期,多地曝出的假种子花样翻新让网民揪心。各地近年来制定高压政策、严格规定,推动种子市场秩序有所好转,然而,为何仍有那么些“花式”假种子从指缝中溜走?记者为此展开了调查。

白皮包装成“爆款”“拿来”主义处处现

“幸亏假种子被查出来了,否则种下去,到时没收成可咋办?”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水口镇村民冯清凤前段时间更换了水稻种子抢种下去,如今看着秧苗长起来长舒一口气。今年春节后,她家通过朋友介绍,从滁州一农资公司买了45斤没有正规包装袋的散装稻种。“每斤比市场价低20元,我图便宜就买了。”

像冯清凤一样买到这种种子的还有100多户,她们是一起销售伪劣种子案的消费者。今年3月,滁州市公安联合当地农委破获了这起案件。据办案民警介绍,涉案犯罪嫌疑人在外地进货后,拆开正规包装后对种子进行散装,仅从1月18日到2月26日,他们就已销售了5000斤左右。这种白皮包装是无品牌、无正规包装、无标签的“三无”种子,按我国种子法第49条的规定,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属于假种子。

“如今这种白皮包装都见怪不怪了。”长期从事农资打假维权的民间人士李鑫说,按我国种子法规定,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也属于假种子。此类“拿来”主义的假种子在基层屡见不鲜。

比如以“好”充“次”: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途径收购或生产畅销种子A,将它们装进自己公司通过审定的但销量不好的种子B的包装袋内。“去年有人摆在市场上售卖的是他自己的品种,农户买了后袋里装着的却是我们公司的种子。”安徽一家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水稻事业部部长孟凡东表示,“装着我们公司种子的亩产量1500多斤,而自己种子的产量才1000斤。”

“万能袋”销售也是新变种之一。记者了解到,有的种子包装袋印有厂家信息、经营许可证信息,但没有品种信息,没有标签,缺少的内容由经销单位自己操作。“‘万能袋’销售现象比较多,一般是生产基地和经销单位联手操作的。”安徽一家大型种业有限公司打假维权负责人王如强说,“只要买个喷码机,他需要什么样的种子,通过自己的喷码机喷上即可。”

严规遭遇“软”执行,网民称种子玩假农民“背锅”

假种子为何花样翻新?各地反映执法往往不够严厉,有的执法人员没有完全按照法规条例办理,或者避重就轻,有很多不了了之了,起不到震慑作用。

“在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发现假种子难度很大。”滁州市琅琊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种子经营户一般不摆在台面上卖,而是直接和农户打交道,有的直接送货上门,执法人员上门执法时很难抓“现行”。

违法成本低也是其根源之一。地方执法人员反映,国家的一些严格规定在基层执行不了。“在执法中,种子法要求‘重罚’的出发点是好的。”皖北地区一个产粮大县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说,但是假劣种子违法事件多发生在县一级,卖农资的经营户就是几间房子,“他卖了50公斤种子,你查到是假种子,本该处以几万元罚金,但是对方门一锁你罚谁?执法难度太大。”

执法力量薄弱。一位市辖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全区负责种子执法的就他和种子管理站站长两人,可区里仅挂上招牌的农资店就有30多家。“我们还承担很多其他工作,食药安全、种子、肥料等都要管,分身乏术。”

对于种子市场的监管,诸多网民表现出担忧。网民“无尽乐呵呵”说,由于农资产品往往要在使用较长时间后才会暴露问题,一旦受害,损失难以挽回,首先“背锅”的就是种粮农民。同时也挫伤科研人员育种创新积极性。

今年3月,农业部发布通报称,2016年8月,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辖区经营户举报,称从安徽凝聚力种子有限公司购进的“中旱209”、“旱稻1号”、“旱稻502”三个水稻种子给农民造成损失。经鉴定,其纯度不合格,属劣种子。经核实,其销售的三个批次水稻种子12120公斤,造成2000余亩水稻减产20万公斤、经济损失49万余元。

网民还担忧,假劣种子横行扰乱市场秩序。网民“打伞的鱼6666”称,一个做品牌玉米种子的县级代理,这几年开始做套包种子,而且生意不错,若真假种子同时“面市”,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使正常的市场秩序大乱。

严打!假种子要无缝监管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多地曝出花样翻新的假种子后,各地种子监管部门开始行动起来。如安徽省决定自5月至10月在全省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业内人士建议,将种子按照特殊流通领域商品看待,创新监管方式,净化市场。全面摸排梳理种子乱象,对症下药严加整治。细化相关法律法规,让发现、查处有法可依,发现侵权造假达到一定标准、额度的,将其列入市场“黑名单”。

“创新监管方式,变被动查处为主动出击。”一位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呼吁,应重视县一级打假维权这个主战场,配备精兵强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变被动接受举报查处,为主动出击寻找线索。同时可探索异地交叉执法方式,并健全农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作战机制,共同织密市场监管网。

有业内人士指出,种子法修订后,种子审定放宽了,监管短板凸显。很多信息不能互通互查,各地审定的品种不能互通有无,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现象,需要相关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打破这种信息壁垒,做到全品种网上可追溯可查询。

“与利益损失相比,种子侵权造假对于创新的积极性与动力的影响更大。”民建安徽省委副主委赵皖平认为,育种创新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十年甚至更长时间都未必有结果,所以稳定长期的支持机制尤为重要。

“应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按照示范推广面积,给予育种单位一定数额的创新补贴。”孟凡东建议。李鑫等指出,部分科研院所作为种子品种创新的重要力量,要打破各自为战、彼此封锁的尴尬局面,建立起一种良性的共享机制,形成齐头并进的创新格局,尽力消除种子侵权造假的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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