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反走私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已全文公布,征求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反走私工作的重点领域进行规制,并明确了各地方、各部门在反走私工作中的职责。
据了解,市场流通领域和非设关地是反走私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场销售是实现走私利润的重要环节,对流通领域加强管理,断掉私货销售的链条,对走私活动是釜底抽薪。但由于制度的缺失,市场流通领域贩私活动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为了加强市场整治,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对流通领域查获的无合法来源进口货物的处置方式,并对为无合法来源进口货物进入市场提供便利的仓储、包装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重在掐断“购、运、储、销”的走私链条。同时,征求意见稿还对非设关地查获的无合法来源进口货物规定了相应的处置方式,以对非设关地走私进行有效管控,防止非设关地形成常态化、规模化走私。( 张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