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5月15日电(吕梦琦)记者15日从山西省审计厅获悉,山西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日前安排对107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49名、离任审计58名,审计对象同比增加55名。
据介绍,为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审计部门将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内开展的市级财政决算审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相结合,统筹组织实施。
根据省管干部不同类别,此次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重点关注贯彻中央和山西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履行部门职责、推动本部门事业发展、预算执行和效果、对所属单位监管等情况。
此次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市委书记、市长同步审计4名,山西省党政工作部门主任、厅局长19名,省属高校、院所、群团组织、企业负责人23名,市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公安局局长16名,县委书记43名,其他2名。
其中,对21名县(区)委书记实行交叉审计,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领导干部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实行审计全覆盖,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对发现的问题,将客观认定责任,狠抓追责问责,为纪委、组织部门运用审计成果提供依据。
据悉,山西省去年底已明确将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全覆盖,以此发现国家和山西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