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通知,明确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其中不得自行建立和租用VPN尤其引发关注。工信部24日表示,这“不会影响外贸企业、跨国企业的正常运转”。
此次整治行动的目标在于,依法查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和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法行为。在跨境业务方面,明确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
VPN是指虚拟专用网络。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VPN服务商,提供非法跨境网络接入服务。
工信部24日表示,IDC、ISP、CDN等市场层层转租、违规自建网络基础设施等带来的“黑带宽”、“下水道”等问题,既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也给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带来隐患。
本次清理规范工作,一是加强资质管理,二是严格资源管理,三是推动接入服务企业加强技术手段建设,完成各项评测工作。
工信部称,外贸企业、跨国企业因办公自用等原因,需要通过专线等方式跨境联网时,可以向依法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租用,通知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其正常运转造成影响。
工信部对网络接入服务市场清理规范
工信部提出,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企业向用户出租的国际专线,应集中建立用户档案,向用户明确使用用途仅供其内部办公专用,不得用于连接境内外的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