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临近,不少职工开始关心节日福利问题。对于单位而言,为职工发放福利是否涉及腐败也被广泛讨论。那么,节日福利究竟该不该发,发放标准是什么?
网友:节日期间职工的正常福利能不能发?
主持人:2016年12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同时明确,要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关于今年“两节”为职工送福利工作,全国总工会已于2016年底作出部署,各地工会将根据《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给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基层工会组织将对节日期间不能回家与亲人团聚的职工组织开展慰问活动;推动企业做好“两节”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努力改善在岗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
网友:如何看待和解决职工福利与反腐败之间的关系?
主持人:关于节日反腐与职工正常福利之间的区别,全国总工会近年来作出了数次政策解读。反腐不是反职工正当福利,不能把落实八项规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反对腐败、反“四风”与保障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待遇对立起来。
2014年7月份,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同年12月份,全国总工会发出“补充通知”,就职工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作出解释,明确了工会逢年过节发放少量慰问品,组织看电影、春秋游等活动,均属于合理范畴。不过春秋游只能在单位所在城市开展当地一日游。目前,全总正在研究制定更加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相关意见。
网友:目前哪些节日可以给职工发放福利?正常福利的标准是什么?
主持人:“补充通知”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这7个法定节假日,工会都可以向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慰问品包括生活用品和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比如,端午节发点咸鸭蛋和粽子,中秋节发点简装月饼。
此外,基层工会可以在员工过生日时,利用会费向员工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以发放蛋糕券等。对于参加工会工作而耽误吃饭的员工,可以适当地给予现金或者食物补助,具体的发放标准也要参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并且要符合中央和本地区、本行业例行节俭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本期主持人 郑 彬)